回眸过去,展望未来。1月19日,我院在大审判庭隆重举行2011度总结表彰大会。200余名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离退休和离岗休息老同志参加会议。会议由我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题红主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黎军,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付旭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一江,副市长李航,市政协副主席谢建国出席会议。
范登峰院长代表党组作“乘势而上,奋勇拼搏,努力续写全国优秀法院新辉煌”的报告,全面客观总结了2011年法院工作,并对2012年工作作了精心部署。2011年,我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的大力支持以及上级法院的悉心指导下,坚持“三个至上 ”指导思想,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继续保持协调、持续、稳步发展态势。通过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全院工作运转更加顺畅,工作局面日益开阔,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水平已经迈上新的台阶,先后荣膺“浏阳市绩效考核红旗单位”、“浏阳市‘四好’领导班子”、“浏阳市考核工作先进单位”、“浏阳市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长沙市文明单位“、“长沙市政法系统先进集体”、“湖南省文明卫生单位”、“湖南省园林式单位”、“全国优秀法院”等荣誉称号,并被最高人民法院作为湖南省唯一的“全国模范法院”候选对象进行公示。针对来年工作,范院长指出,2012年是我市率先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我院“提升软实力、打造硬品牌”的形象提升年,做好2012年工作,关键是要科学谋划、务实实施,要进一步凝心聚力,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抓住一切有利条件,继续保持当前发展态势,乘势而上,奋力拼搏,在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审判管理、发挥品牌效应和依法接受监督上下功夫,内强实力、外树形象,继续续写全国优秀法院新的辉煌。
黎军副院长受长沙中院罗衡宁院长的委托,代表长沙中院党组,对我院2011年取得的工作成绩表示热烈祝贺,希望我院继续发扬成绩、提升管理、开拓进取、再造辉煌,并向全院干警致以新春佳节的问候。
付旭明书记在讲话中指出, 2011年法院工作成绩斐然,亮点纷呈:审判职能发挥得好,执行难题化解得好,干警队伍管理得好,为民举措落实得好,文化品牌建设得好;2012年,法院站在新的起点上,要继续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上有新作为,在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上有新能力,在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上有新举措,乘势而上,积极开拓法院工作新局面。
谢建国副主任对我院2011年的各项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希望法院继续拼搏奋斗,再创佳绩。
会上,党组成员、副院长周超宣读了我院关于表彰2011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7个先进集体、41名先进个人和4名优秀法官受到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