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年党员公开承诺书
姓 名 |
周超 |
性 别 |
男 |
出生年月 |
1969年7月 | |
职务或职业 |
浏阳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
入党时间 |
1997年9月 | |||
所在党支部 |
浏阳市人民法院第五党支部 | |||||
公开 承诺 事项 |
共性承诺: 1、自觉履行《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3、坚持公正执法,依法办案; 4、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5、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 | |||||
岗位承诺: 1、 按照管理分工完成好分管工作任务。 2、 全年不发生群体性事件,越级上访事件、安全事故。 3、 案件合格率100%,优秀率95%。 4、 干警零违纪。 (签名)周超 | ||||||
党支部审定意见 |
同意并监督执行 (盖章) | |||||
注:1、承诺书一式三份,本人存一份,党组织存一份,公示一份。
2、公开承诺事项中,共性承诺内容可由基层党组织统一制定,岗位承诺内容由党员个人结合实际填写。
2012 年党员公开承诺书
姓 名 |
张佐成 |
性 别 |
男 |
出生年月 |
1962年5月 | |
职务或职业 |
审判员 |
入党时间 |
1985年1月 | |||
所在党支部 |
浏阳市人民法院第五党支部 | |||||
公开 承诺 事项 |
共性承诺: 1、自觉履行《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3、坚持公正执法,依法办案; 4、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5、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 | |||||
岗位承诺: 爱岗敬业,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保持连接,拒腐防贪,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签名)张佐成 | ||||||
党支部审定意见 |
同意并监督执行 (盖章) | |||||
注:1、承诺书一式三份,本人存一份,党组织存一份,公示一份。
2、公开承诺事项中,共性承诺内容可由基层党组织统一制定,岗位承诺内容由党员个人结合实际填写。
2012年党员公开承诺书
姓 名 |
寻 丹 |
性 别 |
女 |
出生年月 |
1980年7月 | |
职务或职业 |
法官助理 |
入党时间 |
2004年6月 | |||
所在党支部 |
浏阳市人民法院第五党支部 | |||||
公开 承诺 事项 |
共性承诺: 1、自觉履行《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3、坚持公正执法,依法办案; 4、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5、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 | |||||
岗位承诺: 忠于党和人民,严于律己,廉洁自律,认真完成好本职工作,公正执法。 (签名)寻丹 | ||||||
党支部审定意见 |
同意并监督执行 (盖章) | |||||
注:1、承诺书一式三份,本人存一份,党组织存一份,公示一份。
2、公开承诺事项中,共性承诺内容可由基层党组织统一制定,岗位承诺内容由党员个人结合实际填写。
2012年党员公开承诺书
姓 名 |
唐志强 |
性 别 |
男 |
出生年月 |
1967年5月 | |
职务或职业 |
民二庭庭长 |
入党时间 |
1994年3月 | |||
所在党支部 |
浏阳市人民法院第五支部 | |||||
公开 承诺 事项 |
共性承诺: 1、自觉履行《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3、坚持公正执法,依法办案; 4、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5、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 | |||||
岗位承诺: 1、 立足本职工作,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 2、 认真审理好各类商事案件。 3、 切实做到公正廉洁,依法办案。 (签名)唐志强 | ||||||
党支部审定意见 |
同意并监督执行 (盖章) | |||||
注:1、承诺书一式三份,本人存一份,党组织存一份,公示一份。
2、公开承诺事项中,共性承诺内容可由基层党组织统一制定,岗位承诺内容由党员个人结合实际填写。
2012 年党员公开承诺书
姓 名 |
刘志清 |
性 别 |
男 |
出生年月 |
1959年8月 | |
职务或职业 |
审判员 |
入党时间 |
1978年7月 | |||
所在党支部 |
浏阳市人民法院第五支部 | |||||
公开 承诺 事项 |
共性承诺: 1、自觉履行《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3、坚持公正执法,依法办案; 4、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5、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 | |||||
岗位承诺: 认真按中国共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遵守工作岗位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办理好每一件案件,清正廉洁,严于律己,确保自己良好的党员形象。 (签名)刘志清 | ||||||
党支部审定意见 |
同意并监督执行 (盖章) | |||||
注:1、承诺书一式三份,本人存一份,党组织存一份,公示一份。
2、公开承诺事项中,共性承诺内容可由基层党组织统一制定,岗位承诺内容由党员个人结合实际填写。
2012 年党员公开承诺书
姓 名 |
黄卫国 |
性 别 |
女 |
出生年月 |
1969年9月 | |
职务或职业 |
审判员 |
入党时间 |
2007年6月 | |||
所在党支部 |
浏阳市人民法院第五支部 | |||||
公开 承诺 事项 |
共性承诺: 1、自觉履行《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3、坚持公正执法,依法办案; 4、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5、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 | |||||
岗位承诺: 清正廉洁,秉公办案,严于利己,宽以待人,严格遵守院里“六个严禁”。 (签名)黄卫国 | ||||||
党支部审定意见 |
同意并监督执行 (盖章) | |||||
注:1、承诺书一式三份,本人存一份,党组织存一份,公示一份。
2、公开承诺事项中,共性承诺内容可由基层党组织统一制定,岗位承诺内容由党员个人结合实际填写。
2012 年党员公开承诺书
姓 名 |
胡德贵 |
性 别 |
男 |
出生年月 |
1962年10月 | |
职务或职业 |
审判员 |
入党时间 |
1988年1月 | |||
所在党支部 |
浏阳市人民法院第五支部 | |||||
公开 承诺 事项 |
共性承诺: 1、自觉履行《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3、坚持公正执法,依法办案; 4、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5、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 | |||||
岗位承诺: 时刻记住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和人民法官,严格按各项规定开展工作。 (签名)胡德贵 | ||||||
党支部审定意见 |
同意并监督执行 (盖章) | |||||
注:1、承诺书一式三份,本人存一份,党组织存一份,公示一份。
2、公开承诺事项中,共性承诺内容可由基层党组织统一制定,岗位承诺内容由党员个人结合实际填写。
2012年党员公开承诺书
姓 名 |
陈雷光 |
性 别 |
男 |
出生年月 |
1964年9月 | |
职务或职业 |
法官 |
入党时间 |
1999年10月 | |||
所在党支部 |
浏阳市人民法院第五支部 | |||||
公开 承诺 事项 |
共性承诺: 1、自觉履行《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3、坚持公正执法,依法办案; 4、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5、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 | |||||
岗位承诺: 协助庭长管理日常工作,认真审理所承办的每一件民商事案件,对当事人负责,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坚持为民用权,严格依法办事。拒绝贿赂,坚守原则和底线。 (签名)陈雷光 | ||||||
党支部审定意见 |
同意并监督执行 (盖章) | |||||
注:1、承诺书一式三份,本人存一份,党组织存一份,公示一份。
2、公开承诺事项中,共性承诺内容可由基层党组织统一制定,岗位承诺内容由党员个人结合实际填写。
2012 年党员公开承诺书
姓 名 |
陈建勇 |
性 别 |
男 |
出生年月 |
1970年10月 | |
职务或职业 |
审判员 |
入党时间 |
2000年7月 | |||
所在党支部 |
浏阳市人民法院第五党支部 | |||||
公开 承诺 事项 |
共性承诺: 1、自觉履行《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3、坚持公正执法,依法办案; 4、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5、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 | |||||
岗位承诺: 公正审判,廉法执法。 (签名)陈建勇 | ||||||
党支部审定意见 |
同意并监督执行 (盖章) | |||||
注:1、承诺书一式三份,本人存一份,党组织存一份,公示一份。
2、公开承诺事项中,共性承诺内容可由基层党组织统一制定,岗位承诺内容由党员个人结合实际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