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年党员公开承诺书
姓 名 |
周如意 |
性 别 |
女 |
出生年月 |
1981.10 | |
职务或职业 |
审判员 |
入党时间 |
2006.7 | |||
所在党支部 |
法院总支第三支部 | |||||
公开 承诺 事项 |
共性承诺: 1、自觉履行《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3、坚持公正执法,依法办案; 4、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5、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 | |||||
岗位承诺: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来审理所承办的每一件案件; 2、坚持公正与效率的原则,保持中立; 3、恪守法官职业道德; 4、继续贯彻上级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注重调解,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质保量地完成年度审判任务。 (签名)周如意 | ||||||
党支部审定意见 |
同意本人承诺,并监督其实施。 (盖章) | |||||
注:1、承诺书一式三份,本人存一份,党组织存一份,公示一份;
2、公开承诺事项中,共性承诺内容可由基层党组织统一制定,岗位承诺内容由党员个人结合实际填写。
2012年党员公开承诺书
姓 名 |
周更生 |
性 别 |
男 |
出生年月 |
1969年8月 | |
职务或职业 |
市法院庭长 |
入党时间 |
1996年7月 | |||
所在党支部 |
法院第三支部 | |||||
公开 承诺 事项 |
共性承诺: 1、自觉履行《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3、坚持公正执法,依法办案; 4、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5、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 | |||||
岗位承诺: 1、 廉政勤政,办理好每一个案件; 2、 以身作则,团结共事,确保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各项工作不断进步。 周更生(签名) | ||||||
党支部审定意见 |
同意本人承诺,并监督其实施。 (盖章) | |||||
注:1、承诺书一式三份,本人存一份,党组织存一份,公示一份;
2、公开承诺事项中,共性承诺内容可由基层党组织统一制定,岗位承诺内容由党员个人结合实际填写。
2011 年党员公开承诺书
姓 名 |
张晓红 |
性 别 |
女 |
出生年月 |
1966年3月 | |
职务或职业 |
刑事审判庭庭长 |
入党时间 |
1997年9月 | |||
所在党支部 |
第3支部 | |||||
公开 承诺 事项 |
共性承诺: 1、自觉履行《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3、坚持公正执法,依法办案; 4、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5、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 | |||||
岗位承诺: 1、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带领全庭干警如质如量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确保社会稳定。 2、加强思想教育,增强法官职业道德感和荣誉感,爱岗敬业。 3、清正廉洁,秉公办案,自觉抵制各种诱惑,不利用职权索、拿、卡、要,或为个人谋取私利。 4、自觉与当事人和律师保持必要距离,不参与影响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办案的各种活动。 张晓红 二O | ||||||
党支部审定意见 |
同意本人承诺,并监督其实施。 (盖章) | |||||
注:1、承诺书一式三份,本人存一份,党组织存一份,公示一份。
2、公开承诺事项中,共性承诺内容可由基层党组织统一制定,岗位承诺内容由党员个人结合实际填写。
2012 年党员公开承诺书
姓 名 |
谭卫明 |
性 别 |
男 |
出生年月 |
1971、9 | |
职务或职业 |
刑庭副庭长 |
入党时间 |
2002、7 | |||
所在党支部 |
法院第3支部 | |||||
公开 承诺 事项 |
共性承诺: 1、自觉履行《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3、坚持公正执法,依法办案; 4、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5、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 | |||||
岗位承诺: 1、 努力践行本职工作,认真审理好每件刑事案件; 2、 协助庭长完成全庭各项工作任务; 3、 真心、实诚为人民群众做好应做之事。 谭卫明(签名) | ||||||
党支部审定意见 |
同意本人承诺,并监督其实施。 (盖章) | |||||
注:1、承诺书一式三份,本人存一份,党组织存一份,公示一份;
2、公开承诺事项中,共性承诺内容可由基层党组织统一制定,岗位承诺内容由党员个人结合实际填写。
2012 年党员公开承诺书
姓 名 |
刘题红 |
性 别 |
男 |
出生年月 |
| |
职务或职业 |
副院长 |
入党时间 |
1989年3月 | |||
所在党支部 |
| |||||
公开 承诺 事项 |
共性承诺: 1、自觉履行《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3、坚持公正执法,依法办案; 4、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5、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 | |||||
岗位承诺: 1、 不接受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吃请等; 2、 不公款进行高档娱乐活动; 3、 不接受当事人及其家属的礼金、礼品。 刘题红 | ||||||
党支部审定意见 |
同意本人承诺,并监督其实施。 (盖章) | |||||
注:1、承诺书一式三份,本人存一份,党组织存一份,公示一份;
2、公开承诺事项中,共性承诺内容可由基层党组织统一制定,岗位承诺内容由党员个人结合实际填写。
2012 年党员公开承诺书
姓 名 |
李岳 |
性 别 |
男 |
出生年月 |
| |
职务或职业 |
审判员 |
入党时间 |
| |||
所在党支部 |
法院第三支部 | |||||
公开 承诺 事项 |
共性承诺: 1、自觉履行《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3、坚持公正执法,依法办案; 4、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5、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 | |||||
岗位承诺: 1、严格依法办案,捍卫法律的尊严,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2、加强业务学习,恪守法官职业道德。 李岳 | ||||||
党支部审定意见 |
同意本人承诺,并监督其实施。 (盖章) | |||||
注:1、承诺书一式三份,本人存一份,党组织存一份,公示一份;
2、公开承诺事项中,共性承诺内容可由基层党组织统一制定,岗位承诺内容由党员个人结合实际填写。
2012年党员公开承诺书
姓 名 |
李爱莲 |
性 别 |
女 |
出生年月 |
1974年2月 | |
职务或职业 |
审判员 |
入党时间 |
2004年6月 | |||
所在党支部 |
第三支部 | |||||
公开 承诺 事项 |
共性承诺: 1、自觉履行《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3、坚持公正执法,依法办案; 4、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5、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 | |||||
岗位承诺: 1、审判工作中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廉洁执法,自觉接受党的监督、人大的监督和群众的监督。 2、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审判水平,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刑事审判中,对未成年被告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 3、积极参与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 (签名)李爱莲 | ||||||
党支部审定意见 |
同意并监督执行 (盖章) | |||||
注:1、承诺书一式三份,本人存一份,党组织存一份,公示一份;
2、公开承诺事项中,共性承诺内容可由基层党组织统一制定,岗位承诺内容由党员个人结合实际填写。
2011 年党员公开承诺书
姓 名 |
何涛 |
性 别 |
女 |
出生年月 |
1979年6月 | |
职务或职业 |
审判员 |
入党时间 |
2005年6月 | |||
所在党支部 |
浏阳市人民法院第三支部 | |||||
公开 承诺 事项 |
共性承诺: 1、自觉履行《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3、坚持公正执法,依法办案; 4、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5、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 | |||||
岗位承诺: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觉悟,认真学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努力提高个人政治理论水平; 2.注重个人专业知识的学习与提高,争取更大的进步和更好的学习成绩; 3.爱岗敬业,求真务实; 4.积极参加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发挥党员先进性。 何 涛 | ||||||
党支部审定意见 |
同意本人承诺,并监督其实施。 (盖章) | |||||
注:1、承诺书一式三份,本人存一份,党组织存一份,公示一份。
2、公开承诺事项中,共性承诺内容可由基层党组织统一制定,岗位承诺内容由党员个人结合实际填写。
2012 年党员公开承诺书
姓 名 |
陈奕玲 |
性 别 |
女 |
出生年月 |
1983.11 | |
职务或职业 |
审判员 |
入党时间 |
2005.05 | |||
所在党支部 |
法院总支第三支部 | |||||
公开 承诺 事项 |
共性承诺: 1、自觉履行《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3、坚持公正执法,依法办案; 4、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5、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 | |||||
岗位承诺: 1、 办理案件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2、 坚持公正与效率的原则,保持法官中立; 3、 恪守法官职业道德; 4、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注重调解,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审判业务。 (签名)陈奕玲 | ||||||
党支部审定意见 |
同意本人承诺,并监督其实施。 (盖章) | |||||
注:1、承诺书一式三份,本人存一份,党组织存一份,公示一份;
2、公开承诺事项中,共性承诺内容可由基层党组织统一制定,岗位承诺内容由党员个人结合实际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