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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人民法院第二支部党员公开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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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2-02-29 15:57:48 打印 字号: | |

2012年党员公开承诺书

 

周山俊

出生年月

19539

职务或职业

审判员

入党时间

197410

所在党支部

浏阳市人民法院第二支部

公开

承诺

事项

共性承诺

1、自觉履行《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3、坚持公正执法,依法办案;

4、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5、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

 

岗位承诺:

认真学习党的有关文献,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服务态度,服从领导,听从安排,积极做好领导交给的工作,搞好食堂管理和服务工作,尽量使大家满意,虚心听取意见,不过改进提高。

 

 

(签名)

2012  2   25

党支部审定意见

 

支部监督履约

 

(盖章)

2012 2  28 

注:1、承诺书一式三份,本人存一份,党组织存一份,公示一份;

2、公开承诺事项中,共性承诺内容可由基层党组织统一制定,岗位承诺内容由党员个人结合实际填写。

   2012 年党员公开承诺书

 

张元江

出生年月

195912

职务或职业

审判员

入党时间

198606

所在党支部

浏阳市人民法院第二支部

公开

承诺

事项

 

共性承诺

1、自觉履行《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3、坚持公正执法,依法办案;

4、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5、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

岗位承诺:

1、办理好法庭土地、房产手续

2、做好法庭建设资料的归档工作

3、做好大圣群工站工作

 

党支部审定意见

 

 支部监督履约

 

 

注:1承诺书一式三份,本人存一份,党组织存一份,公示一份。

    2、公开承诺事项中,共性承诺内容可由基层党组织统一制定,岗位承诺内容由党员个人结合实际填写。

 

   2012年党员公开承诺书

 

张红玲

出生年月

1977.07

职务或职业

会计

入党时间

2005.07

所在党支部

机关二支部

公开

承诺

事项

 

共性承诺

1、自觉履行《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3、坚持公正执法,依法办案;

4、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5、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

岗位承诺:

1、认真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2、努力工作,争取工作业绩再上新台阶

3、加强协调,为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环境

党支部审定意见

 

 支部监督履约

 

 

注:1承诺书一式三份,本人存一份,党组织存一份,公示一份。

    2、公开承诺事项中,共性承诺内容可由基层党组织统一制定,岗位承诺内容由党员个人结合实际填写。

 

 

   2012 年党员公开承诺书

 

吴庆林

出生年月

19730209

职务或职业

驾驶员

入党时间

199307

所在党支部

浏阳市人民法院第二支部

公开

承诺

事项

 

共性承诺

1、自觉履行《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3、坚持公正执法,依法办案;

4、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5、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

岗位承诺:

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老实做人,踏实做事,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自觉遵纪守法,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做一个合格的党员。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党支部审定意见

 

 支部监督履约

 

 

注:1承诺书一式三份,本人存一份,党组织存一份,公示一份。

    2、公开承诺事项中,共性承诺内容可由基层党组织统一制定,岗位承诺内容由党员个人结合实际填写。

 

2012 年党员公开承诺书

 

王诗谱

出生年月

19675

职务或职业

办公室副主任

入党时间

19864

所在党支部

浏阳市人民法院第二支部

公开

承诺

事项

共性承诺

1、自觉履行《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3、坚持公正执法,依法办案;

4、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5、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

 

岗位承诺:

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邓小平理论、江泽民的“三个代表”,扎实履行胡锦涛同志科学发展观,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加党支部各项学习,积极缴纳党费,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努力完成工作任务,拥护党的领导,做到清正廉洁,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

 

(签名)

     

党支部审定意见

 

支部监督履约

 

(盖章)

     

注:1、承诺书一式三份,本人存一份,党组织存一份,公示一份;

2、公开承诺事项中,共性承诺内容可由基层党组织统一制定,岗位承诺内容由党员个人结合实际填写。

 

2012 年党员公开承诺书

 

唐珠明

出生年月

19591

职务或职业

审委会委员

入党时间

19979

所在党支部

浏阳市人民法院第二支部

公开

承诺

事项

共性承诺

1、自觉履行《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3、坚持公正执法,依法办案;

4、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5、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

 

岗位承诺:

本人一定拥护党的领导,忠诚党的事业,自觉履行自己的权力和义务,严于利己,德行廉洁,做个合格的党员。

 

 

 

 

(签名)

     

党支部审定意见

 

支部监督履约

(盖章)

     

注:1、承诺书一式三份,本人存一份,党组织存一份,公示一份;

2、公开承诺事项中,共性承诺内容可由基层党组织统一制定,岗位承诺内容由党员个人结合实际填写。

 

   2012 年党员公开承诺书

 

 

出生年月

19702

职务或职业

办公室主任

入党时间

19934

所在党支部

第二支部

公开

承诺

事项

 

共性承诺

1、自觉履行《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3、坚持公正执法,依法办案;

4、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5、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

岗位承诺:

1、         严格执行财务、车辆、接待、档案等管理制度;

2、         协助抓好物资装备及两庭建设维护工作;

3、         确保院机关食堂安全

4、         做好人大代表联络工作;

5、         扎实做好交督办案件

党支部审定意见

 

 支部监督履约

 

 

注:1承诺书一式三份,本人存一份,党组织存一份,公示一份。

    2、公开承诺事项中,共性承诺内容可由基层党组织统一制定,岗位承诺内容由党员个人结合实际填写。

 

 

 

   2012 年党员公开承诺书

 

黄国年

出生年月

19600123

职务或职业

审委会委员

入党时间

198509

所在党支部

浏阳市人民法院机关第二支部

公开

承诺

事项

 

共性承诺

1、自觉履行《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3、坚持公正执法,依法办案;

4、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5、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

岗位承诺:

1、         认真履行评查案件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2、         认真参加审委会;

3、         尽力完成好一些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4、         认真学习业务知识;

5、         遵纪守法,确保党员、法官的良好形象。

党支部审定意见

 

 支部监督履约

 

 

注:1承诺书一式三份,本人存一份,党组织存一份,公示一份。

    2、公开承诺事项中,共性承诺内容可由基层党组织统一制定,岗位承诺内容由党员个人结合实际填写。

 

2012 年党员公开承诺书

 

邓文嘉

出生年月

19897

职务或职业

财会人员

入党时间

20105

所在党支部

浏阳市人民法院第二支部

公开

承诺

事项

共性承诺

1、自觉履行《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3、坚持公正执法,依法办案;

4、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5、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

岗位承诺:

1、         深入学习党的指导思想,保持头脑的先进性

2、         扎实认真钻研业务知识,提升业务能力,提高业务水平。

3、         日常工作中多思考,多进取,在圆满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力求进步。

(签名)

     

党支部审定意见

 

 

支部监督履约

(盖章)

     

注:1、承诺书一式三份,本人存一份,党组织存一份,公示一份;

2、公开承诺事项中,共性承诺内容可由基层党组织统一制定,岗位承诺内容由党员个人结合实际填写。

 

   2012 年党员公开承诺书

 

陈本华

出生年月

19690102

职务或职业

出纳

入党时间

19970701

所在党支部

浏阳市人民法院机关第二支部

公开

承诺

事项

 

共性承诺

1、自觉履行《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3、坚持公正执法,依法办案;

4、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5、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

岗位承诺:

严格遵守现金开支范围,非现金结算范围不用现金收付;遵守库存现金限额,超限额的现金按规定及时送存银行;现金管理要做到日清月结,帐面余额与库存现金每日下班前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查对;及时核对银行存款帐与银行对帐单。 

认真办理现金收付和结算业务;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管好库存现金和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及空白支票。认真做好每一笔案款的收支登记和办理好每一笔退费,按时收缴二支部的党费,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组织的各项活动。

党支部审定意见

支部监督履约

 

注:1承诺书一式三份,本人存一份,党组织存一份,公示一份。

    2、公开承诺事项中,共性承诺内容可由基层党组织统一制定,岗位承诺内容由党员个人结合实际填写。

 

 

2012年党员公开承诺书

 

曹科

出生年月

19803

职务或职业

 

入党时间

200112

所在党支部

浏阳市人民法院第二支部

公开

承诺

事项

共性承诺

1、自觉履行《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3、坚持公正执法,依法办案;

4、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5、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

 

岗位承诺:

1、         认真学习,提升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

2、         勤奋工作,搞好采购、维修、信息化、资产管理等各项工作

3、         热情服务,搞好接待工作和为全院干警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签名)

     

党支部审定意见

 

 

支部监督履约

(盖章)

     

注:1、承诺书一式三份,本人存一份,党组织存一份,公示一份;

2、公开承诺事项中,共性承诺内容可由基层党组织统一制定,岗位承诺内容由党员个人结合实际填写。

 

  2012年党员公开承诺书

 

蔡腾飞

出生年月

198610

职务或职业

信息员

入党时间

20079

所在党支部

浏阳市人民法院第二支部

公开

承诺

事项

共性承诺

1、自觉履行《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3、坚持公正执法,依法办案;

4、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5、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

 

岗位承诺: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意识,勤勤恳恳做好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与技能,认真落实支部各项工作,切实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签名)

     

党支部审定意见

 

 

支部监督履约

(盖章)

     

注:1、承诺书一式三份,本人存一份,党组织存一份,公示一份;

2、公开承诺事项中,共性承诺内容可由基层党组织统一制定,岗位承诺内容由党员个人结合实际填写。

来源:政工室
责任编辑:浏阳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