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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人民法院第一支部党员公开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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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2-02-29 15:58:58 打印 字号: | |

   2012 年党员公开承诺书

 

李宏伟

出生年月

1969.3.9

职务或职业

政工室主任

入党时间

1996.7.1

所在党支部

浏阳市人民法院机关第一支部

公开

承诺

事项

共性承诺:

1、自觉履行《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权力和义务;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3、坚持公正执法,依法办案;

4、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5、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

 

 

岗位承诺:

一、    恪尽职守,完满完成政工各项工作任务

二、    严格遵守政法干警各项工作纪律和相关规章制度。

 

 

 

(签名)李宏伟

2012  2   20

党支部审定意见

 

同意本人承诺,支部监督执行

 

 

(盖章)浏阳市人民法院机关第一支部

2012  2   27

注:1、承诺书一式三份,本人存一份,党组织存一份,公示一份;

2、公开承诺事项中,共性承诺内容可由基层党组织统一制定,岗位承诺内容由党员个人结合实际填写。

   2012 年党员公开承诺书

 

沈威武

出生年月

1964.9

职务或职业

政工室副主任

入党时间

1992.6

所在党支部

浏阳市人民法院机关第一支部

公开

承诺

事项

共性承诺:

1、自觉履行《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权力和义务;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3、坚持公正执法,依法办案;

4、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5、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

 

 

岗位承诺:

协助主任,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为全院干警做好服务

 

 

 

 

(签名)沈威武

2012 2    27

党支部审定意见

 

同意本人承诺,支部监督执行

 

 

(盖章)浏阳市人民法院机关第一支部

2012  2   27

注:1、承诺书一式三份,本人存一份,党组织存一份,公示一份;

2、公开承诺事项中,共性承诺内容可由基层党组织统一制定,岗位承诺内容由党员个人结合实际填写。

   2012 年党员公开承诺书

 

张建良

出生年月

1968.10

职务或职业

监察室主任

入党时间

1993.9

所在党支部

浏阳市人民法院机关第一支部

公开

承诺

事项

共性承诺:

1、自觉履行《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权力和义务;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3、坚持公正执法,依法办案;

4、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5、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

 

 

岗位承诺:

1、         认真协助党组抓好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         积极、全面履行监察职能;

3、         履行一岗双责,抓好本部门队伍建设

 

 

(签名)张建良

2012  2 24 

党支部审定意见

 

同意本人承诺,支部监督执行

 

 

(盖章)浏阳市人民法院机关第一支部

2012 2    27

注:1、承诺书一式三份,本人存一份,党组织存一份,公示一份;

2、公开承诺事项中,共性承诺内容可由基层党组织统一制定,岗位承诺内容由党员个人结合实际填写。

   2012 年党员公开承诺书

 

易慧琳

出生年月

1983.10

职务或职业

政策研究室主任

入党时间

2005.10

所在党支部

浏阳市人民法院机关第一支部

公开

承诺

事项

共性承诺:

1、自觉履行《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权力和义务;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3、坚持公正执法,依法办案;

4、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5、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

 

 

岗位承诺:

1、强化政治学习,提高政治素养,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

2、强化业务学习,认真履行职责,完成政研室各项工作任务,提高业务水平,为全院干警做好服务;

3、廉洁自律,抓好部门管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签名)易慧琳

2012   2 24 

党支部审定意见

 

同意本人承诺,支部监督执行

 

(盖章)浏阳市人民法院机关第一支部

2012 2  27 

注:1、承诺书一式三份,本人存一份,党组织存一份,公示一份;

2、公开承诺事项中,共性承诺内容可由基层党组织统一制定,岗位承诺内容由党员个人结合实际填写。

   2012 年党员公开承诺书

 

何志远

出生年月

1976.4

职务或职业

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入党时间

1998.12

所在党支部

浏阳市人民法院机关第一支部

公开

承诺

事项

共性承诺:

1、自觉履行《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权力和义务;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3、坚持公正执法,依法办案;

4、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5、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

 

 

岗位承诺:

1、认真履行研究室副主任职责

2、积极完成院党组的各项工作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3、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4、进一步加强学习

 

(签名)何志远

2012   2  24

党支部审定意见

 

同意本人承诺,支部监督执行

 

 

(盖章)浏阳市人民法院机关第一支部

2012   2 27 

注:1、承诺书一式三份,本人存一份,党组织存一份,公示一份;

2、公开承诺事项中,共性承诺内容可由基层党组织统一制定,岗位承诺内容由党员个人结合实际填写。

   2012 年党员公开承诺书

 

李昭菲

出生年月

1983.10

职务或职业

政研室科员

入党时间

2011.6

所在党支部

浏阳市人民法院机关第一支部

公开

承诺

事项

共性承诺:

1、自觉履行《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权力和义务;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3、坚持公正执法,依法办案;

4、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5、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

岗位承诺:

1、认真贯彻执行院党组作出的决议、决策,完成好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

2、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提高岗位技能,扎实做好本职工作

3、密切联系群众,将人们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努力为人们群众排忧解难;

4、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廉洁自律

(签名)李昭菲

2012  2 24 

党支部审定意见

 

同意本人承诺,支部监督执行

 

(盖章)浏阳市人民法院机关第一支部

2012  2   27

注:1、承诺书一式三份,本人存一份,党组织存一份,公示一份;

2、公开承诺事项中,共性承诺内容可由基层党组织统一制定,岗位承诺内容由党员个人结合实际填写。

   2012 年党员公开承诺书

 

周互助

出生年月

1952.2

职务或职业

监察室干部

入党时间

1978.1

所在党支部

浏阳市人民法院机关第一支部

公开

承诺

事项

共性承诺:

1、自觉履行《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权力和义务;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3、坚持公正执法,依法办案;

4、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5、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

 

 

岗位承诺:

退休前站好最后一班岗,退休后保持革命晚节,争取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为社会、为人们献出自己的微薄之力

 

 

 

(签名)周互助

2012 2     23

党支部审定意见

 

同意本人承诺,支部监督执行

 

 

(盖章)浏阳市人民法院机关第一支部

     

注:1、承诺书一式三份,本人存一份,党组织存一份,公示一份;

2、公开承诺事项中,共性承诺内容可由基层党组织统一制定,岗位承诺内容由党员个人结合实际填写。

   2012 年党员公开承诺书

 

魏小平

出生年月

1957.6.9

职务或职业

监察室干部

入党时间

1986.5

所在党支部

浏阳市人民法院机关第一支部

公开

承诺

事项

共性承诺:

1、自觉履行《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权力和义务;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3、坚持公正执法,依法办案;

4、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5、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

 

 

岗位承诺:

1、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2、安心本职工作,努力工作搞好服务;

3、听从领导安排,完成交办的任务

 

 

(签名)魏小平

2012  2 24 

党支部审定意见

 

同意本人承诺,支部监督执行

 

(盖章)浏阳市人民法院机关第一支部

2012  2   27

注:1、承诺书一式三份,本人存一份,党组织存一份,公示一份;

2、公开承诺事项中,共性承诺内容可由基层党组织统一制定,岗位承诺内容由党员个人结合实际填写。

 

   2012 年党员公开承诺书

 

熊婧怡

出生年月

1984.11

职务或职业

政工室科员

入党时间

2005.7

所在党支部

浏阳市人民法院机关第一支部

公开

承诺

事项

共性承诺:

1、自觉履行《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权力和义务;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3、坚持公正执法,依法办案;

4、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5、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

 

 

岗位承诺:

本人承诺遵纪守法,恪尽职守,廉洁自律,时刻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

 

 

 

 

(签名)熊婧怡

2012  2 24 

党支部审定意见

 

同意本人承诺,支部监督执行

 

(盖章)浏阳市人民法院机关第一支部

2012 2  27 

注:1、承诺书一式三份,本人存一份,党组织存一份,公示一份;

2、公开承诺事项中,共性承诺内容可由基层党组织统一制定,岗位承诺内容由党员个人结合实际填写。

   2012 年党员公开承诺书

 

杨柳

出生年月

1983.4.18

职务或职业

政研室科员

入党时间

2004.6

所在党支部

浏阳市人民法院机关第一支部

公开

承诺

事项

共性承诺:

1、自觉履行《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权力和义务;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3、坚持公正执法,依法办案;

4、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5、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

 

 

岗位承诺:

1、不断加强自身思想政治教育和党性修养,不断学习,与时俱进;

2、不断加强自身业务理论学习,认真履行好文秘、综合信息宣传工作

3、充分发挥研究室的工作优势,认真参与各种综合性文件、报告、调查研究、课题申报材料的撰写工作

4、认真总结审判工作经验,办理好审委会会务工作

(签名)杨柳

2012   2 24 

党支部审定意见

 

同意本人承诺,支部监督执行

(盖章)浏阳市人民法院机关第一支部

2012 2    27

注:1、承诺书一式三份,本人存一份,党组织存一份,公示一份;

2、公开承诺事项中,共性承诺内容可由基层党组织统一制定,岗位承诺内容由党员个人结合实际填写。

   2012 年党员公开承诺书

 

柳新

出生年月

1957.9

职务或职业

政工室审判员

入党时间

1986.10

所在党支部

浏阳市人民法院机关第一支部

公开

承诺

事项

共性承诺:

1、自觉履行《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权力和义务;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3、坚持公正执法,依法办案;

4、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5、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

 

 

岗位承诺:

1、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政策知识,与时俱进;

2、服从组织的安排,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积极做好本职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4、认真听取和反映退休老同志和干警的意见和要求,尽力帮助老同志和干警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签名)柳新

2012  2   27

党支部审定意见

 

同意本人承诺,支部监督执行

 

 

(盖章)浏阳市人民法院机关第一支部

2012 2    27

注:1、承诺书一式三份,本人存一份,党组织存一份,公示一份;

2、公开承诺事项中,共性承诺内容可由基层党组织统一制定,岗位承诺内容由党员个人结合实际填写。

来源:政工室
责任编辑:浏阳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