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年党员公开承诺书
姓 名 |
李宏伟 |
性 别 |
男 |
出生年月 |
1969.3.9 | |
职务或职业 |
政工室主任 |
入党时间 |
1996.7.1 | |||
所在党支部 |
浏阳市人民法院机关第一支部 | |||||
公开 承诺 事项 |
共性承诺: 1、自觉履行《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权力和义务;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3、坚持公正执法,依法办案; 4、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5、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 | |||||
岗位承诺: 一、 恪尽职守,完满完成政工各项工作任务 二、 严格遵守政法干警各项工作纪律和相关规章制度。 (签名)李宏伟 | ||||||
党支部审定意见 |
同意本人承诺,支部监督执行 (盖章)浏阳市人民法院机关第一支部 | |||||
注:1、承诺书一式三份,本人存一份,党组织存一份,公示一份;
2、公开承诺事项中,共性承诺内容可由基层党组织统一制定,岗位承诺内容由党员个人结合实际填写。
2012 年党员公开承诺书
姓 名 |
沈威武 |
性 别 |
男 |
出生年月 |
1964.9 | |
职务或职业 |
政工室副主任 |
入党时间 |
1992.6 | |||
所在党支部 |
浏阳市人民法院机关第一支部 | |||||
公开 承诺 事项 |
共性承诺: 1、自觉履行《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权力和义务;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3、坚持公正执法,依法办案; 4、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5、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 | |||||
岗位承诺: 协助主任,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为全院干警做好服务 (签名)沈威武 | ||||||
党支部审定意见 |
同意本人承诺,支部监督执行 (盖章)浏阳市人民法院机关第一支部 | |||||
注:1、承诺书一式三份,本人存一份,党组织存一份,公示一份;
2、公开承诺事项中,共性承诺内容可由基层党组织统一制定,岗位承诺内容由党员个人结合实际填写。
2012 年党员公开承诺书
姓 名 |
张建良 |
性 别 |
男 |
出生年月 |
1968.10 | |
职务或职业 |
监察室主任 |
入党时间 |
1993.9 | |||
所在党支部 |
浏阳市人民法院机关第一支部 | |||||
公开 承诺 事项 |
共性承诺: 1、自觉履行《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权力和义务;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3、坚持公正执法,依法办案; 4、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5、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 | |||||
岗位承诺: 1、 认真协助党组抓好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 积极、全面履行监察职能; 3、 履行一岗双责,抓好本部门队伍建设 (签名)张建良 | ||||||
党支部审定意见 |
同意本人承诺,支部监督执行 (盖章)浏阳市人民法院机关第一支部 | |||||
注:1、承诺书一式三份,本人存一份,党组织存一份,公示一份;
2、公开承诺事项中,共性承诺内容可由基层党组织统一制定,岗位承诺内容由党员个人结合实际填写。
2012 年党员公开承诺书
姓 名 |
易慧琳 |
性 别 |
女 |
出生年月 |
1983.10 | |
职务或职业 |
政策研究室主任 |
入党时间 |
2005.10 | |||
所在党支部 |
浏阳市人民法院机关第一支部 | |||||
公开 承诺 事项 |
共性承诺: 1、自觉履行《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权力和义务;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3、坚持公正执法,依法办案; 4、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5、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 | |||||
岗位承诺: 1、强化政治学习,提高政治素养,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 2、强化业务学习,认真履行职责,完成政研室各项工作任务,提高业务水平,为全院干警做好服务; 3、廉洁自律,抓好部门管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签名)易慧琳 | ||||||
党支部审定意见 |
同意本人承诺,支部监督执行 (盖章)浏阳市人民法院机关第一支部 | |||||
注:1、承诺书一式三份,本人存一份,党组织存一份,公示一份;
2、公开承诺事项中,共性承诺内容可由基层党组织统一制定,岗位承诺内容由党员个人结合实际填写。
2012 年党员公开承诺书
姓 名 |
何志远 |
性 别 |
男 |
出生年月 |
1976.4 | |
职务或职业 |
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
入党时间 |
1998.12 | |||
所在党支部 |
浏阳市人民法院机关第一支部 | |||||
公开 承诺 事项 |
共性承诺: 1、自觉履行《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权力和义务;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3、坚持公正执法,依法办案; 4、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5、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 | |||||
岗位承诺: 1、认真履行研究室副主任职责 2、积极完成院党组的各项工作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3、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4、进一步加强学习 (签名)何志远 | ||||||
党支部审定意见 |
同意本人承诺,支部监督执行 (盖章)浏阳市人民法院机关第一支部 | |||||
注:1、承诺书一式三份,本人存一份,党组织存一份,公示一份;
2、公开承诺事项中,共性承诺内容可由基层党组织统一制定,岗位承诺内容由党员个人结合实际填写。
2012 年党员公开承诺书
姓 名 |
李昭菲 |
性 别 |
女 |
出生年月 |
1983.10 | |
职务或职业 |
政研室科员 |
入党时间 |
2011.6 | |||
所在党支部 |
浏阳市人民法院机关第一支部 | |||||
公开 承诺 事项 |
共性承诺: 1、自觉履行《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权力和义务;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3、坚持公正执法,依法办案; 4、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5、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 | |||||
岗位承诺: 1、认真贯彻执行院党组作出的决议、决策,完成好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 2、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提高岗位技能,扎实做好本职工作 3、密切联系群众,将人们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努力为人们群众排忧解难; 4、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廉洁自律 (签名)李昭菲 | ||||||
党支部审定意见 |
同意本人承诺,支部监督执行 (盖章)浏阳市人民法院机关第一支部 | |||||
注:1、承诺书一式三份,本人存一份,党组织存一份,公示一份;
2、公开承诺事项中,共性承诺内容可由基层党组织统一制定,岗位承诺内容由党员个人结合实际填写。
2012 年党员公开承诺书
姓 名 |
周互助 |
性 别 |
男 |
出生年月 |
1952.2 | |
职务或职业 |
监察室干部 |
入党时间 |
1978.1 | |||
所在党支部 |
浏阳市人民法院机关第一支部 | |||||
公开 承诺 事项 |
共性承诺: 1、自觉履行《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权力和义务;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3、坚持公正执法,依法办案; 4、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5、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 | |||||
岗位承诺: 退休前站好最后一班岗,退休后保持革命晚节,争取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为社会、为人们献出自己的微薄之力 (签名)周互助 | ||||||
党支部审定意见 |
同意本人承诺,支部监督执行 (盖章)浏阳市人民法院机关第一支部 年 月 日 | |||||
注:1、承诺书一式三份,本人存一份,党组织存一份,公示一份;
2、公开承诺事项中,共性承诺内容可由基层党组织统一制定,岗位承诺内容由党员个人结合实际填写。
2012 年党员公开承诺书
姓 名 |
魏小平 |
性 别 |
男 |
出生年月 |
1957.6.9 | |
职务或职业 |
监察室干部 |
入党时间 |
1986.5 | |||
所在党支部 |
浏阳市人民法院机关第一支部 | |||||
公开 承诺 事项 |
共性承诺: 1、自觉履行《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权力和义务;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3、坚持公正执法,依法办案; 4、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5、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 | |||||
岗位承诺: 1、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2、安心本职工作,努力工作搞好服务; 3、听从领导安排,完成交办的任务 (签名)魏小平 | ||||||
党支部审定意见 |
同意本人承诺,支部监督执行 (盖章)浏阳市人民法院机关第一支部 | |||||
注:1、承诺书一式三份,本人存一份,党组织存一份,公示一份;
2、公开承诺事项中,共性承诺内容可由基层党组织统一制定,岗位承诺内容由党员个人结合实际填写。
2012 年党员公开承诺书
姓 名 |
熊婧怡 |
性 别 |
女 |
出生年月 |
1984.11 | |
职务或职业 |
政工室科员 |
入党时间 |
2005.7 | |||
所在党支部 |
浏阳市人民法院机关第一支部 | |||||
公开 承诺 事项 |
共性承诺: 1、自觉履行《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权力和义务;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3、坚持公正执法,依法办案; 4、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5、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 | |||||
岗位承诺: 本人承诺遵纪守法,恪尽职守,廉洁自律,时刻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 (签名)熊婧怡 | ||||||
党支部审定意见 |
同意本人承诺,支部监督执行 (盖章)浏阳市人民法院机关第一支部 | |||||
注:1、承诺书一式三份,本人存一份,党组织存一份,公示一份;
2、公开承诺事项中,共性承诺内容可由基层党组织统一制定,岗位承诺内容由党员个人结合实际填写。
2012 年党员公开承诺书
姓 名 |
杨柳 |
性 别 |
女 |
出生年月 |
1983.4.18 | |
职务或职业 |
政研室科员 |
入党时间 |
2004.6 | |||
所在党支部 |
浏阳市人民法院机关第一支部 | |||||
公开 承诺 事项 |
共性承诺: 1、自觉履行《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权力和义务;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3、坚持公正执法,依法办案; 4、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5、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 | |||||
岗位承诺: 1、不断加强自身思想政治教育和党性修养,不断学习,与时俱进; 2、不断加强自身业务理论学习,认真履行好文秘、综合信息宣传工作 3、充分发挥研究室的工作优势,认真参与各种综合性文件、报告、调查研究、课题申报材料的撰写工作 4、认真总结审判工作经验,办理好审委会会务工作 (签名)杨柳 | ||||||
党支部审定意见 |
同意本人承诺,支部监督执行 (盖章)浏阳市人民法院机关第一支部 | |||||
注:1、承诺书一式三份,本人存一份,党组织存一份,公示一份;
2、公开承诺事项中,共性承诺内容可由基层党组织统一制定,岗位承诺内容由党员个人结合实际填写。
2012 年党员公开承诺书
姓 名 |
柳新 |
性 别 |
男 |
出生年月 |
1957.9 | |
职务或职业 |
政工室审判员 |
入党时间 |
1986.10 | |||
所在党支部 |
浏阳市人民法院机关第一支部 | |||||
公开 承诺 事项 |
共性承诺: 1、自觉履行《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权力和义务;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3、坚持公正执法,依法办案; 4、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5、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 | |||||
岗位承诺: 1、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政策知识,与时俱进; 2、服从组织的安排,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积极做好本职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4、认真听取和反映退休老同志和干警的意见和要求,尽力帮助老同志和干警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签名)柳新 | ||||||
党支部审定意见 |
同意本人承诺,支部监督执行 (盖章)浏阳市人民法院机关第一支部 | |||||
注:1、承诺书一式三份,本人存一份,党组织存一份,公示一份;
2、公开承诺事项中,共性承诺内容可由基层党组织统一制定,岗位承诺内容由党员个人结合实际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