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严打整治”专项行动,维护我市社会大局和谐稳定,3月27日,根据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我市政法系统在大瑶镇百姓广场举行公开打击处理大会。市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单位分管领导出席大会,有来自大瑶及周边乡镇的200余名群众旁听大会。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花梅在会上对4起刑事犯罪案件、共5名被告人进行集中公开宣判。
被告人柳波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被告人徐钦田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与原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五万五千元;被告人刘建龙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与原犯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四万五千元。被告人王德安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被告人刘宗新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会上,市公安局对一批刑事犯罪嫌疑人公开宣布了刑事拘留决定,市检察院对一批刑事犯罪嫌疑人公开宣布了逮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