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要闻
我院范登峰院长受聘为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实务导师
分享到:
作者:李昭菲  发布时间:2012-06-26 15:39:03 打印 字号: | |

616,应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邀请,我院党组书记、院长、法学博士范登峰前往重庆,参加了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实务导师聘任仪式暨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研讨会。在会上,范登峰院长受聘为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刑诉法硕士研究生实务导师,负责为该校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提供实务指导,聘期三年。

责任编辑:易慧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