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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四项措施促调研工作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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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柳  发布时间:2012-08-22 08:52:09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我院党组高度重视调研工作,始终坚持“围绕审判搞调研,搞好调研促审判”原则,将调研工作作为提高审判决策水平、增强法院综合实力、提升法官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不断强化调研工作能力和水平,取得了显著成效。三年来,共撰写各类调研论文80余篇,选送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法院论文评比活动的45篇,其中,获国家级奖3篇,省级奖4篇,市级奖5篇,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论文12篇,参与国家级课题研究1项,多次荣获征文比赛“优秀组织奖”。今年 822日,被长沙中院评为“调研工作先进集体”。

     领导重视,亲历亲为。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成立了调研信息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庭室负责人为成员,在政研室设立调研组具体负责调研活动的协调组织、调研成果的报送推荐、调研情况定期通报等日常性工作。院领导亲自带头积极参与调研工作,如我院院长范登峰撰写的《中国式法官的司法为民价值观解读》、《构建我国多元化量刑证明标准》、《论工具型刑事庭审文化》、《对我国死刑适用标准的反思和重构》、《比较法视阈下的公诉权司法审查制度改革》等多篇论文在全国学术理论届反响强烈,并刊载于国家级学术期刊上,同时对我院的调研材料亲自修改,严把质量关,极大地激发了全院上下参与调研工作的热情。

     健全制度,落实到位。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先后制定并完善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宣传调研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制度,将调研工作量化并纳入各部门的岗位目标责任制,实行季度通报,变软任务为硬指标,责任到庭,任务到人。各庭室局队负责人为本部门调研工作第一责任人,庭室局队骨干为庭室调研任务具体负责人。实行调研成果奖励制度,尤其是对参加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征文评比获奖论文实行重奖,充分调动全体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撰写调研论文的积极性。

加强培训,构建网络。积极构建调研队伍网络,注重提高调研水平。在各庭室明确1名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的干警作为兼职调研员,配合庭长一起负责庭室调研工作,形成以政研室为主、各庭室为辅的全院调研工作网络,为审判工作服好务。同时通过邀请专家领导来院授课、选派干警参加学术交流活动、举办法官论坛、安排调研人员参与业务庭重大、疑难或新类型案件审理、旁听审委会并参与讨论、建立多功能电子阅览室提供资料查阅平台等形式不断提高调研工作人员的水平,逐步形成了专职调研为主导、群体调研为基础的调研新格局。

立足实际,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审判工作的中心任务,按照“围绕重点问题进行对策调研,围绕难点问题实施专题调研”的原则,针对审判工作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展开调研,提前谋划,及时提出应对措施;由研究室负责对各个部门的调研成果进行汇总、综合,汇聚不同层面的实践经验,进行深入提炼,不断总结,以形成指导法院各项工作的具体意见或建议。除完成上级法院安排的任务外,根据本院工作实际,提出解决自身突出问题的调研课题,形成在工作中调研、在调研中工作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易慧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