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我院严把“四关”做好维稳工作,积极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是把好预警关。进一步加强与纪检监察、信访、政法等部门的信息共享,进一步加强涉诉信访稳定舆情实时监控,及时掌控信访维稳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实行风险预警,及时响应,妥善处置,并与“百日大走访”活动相结合,倾听群众诉求,了解思想动态,疏导协调矛盾,尽全力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解决好问题。
二是把好排查关。大力开展“百日安全大排查”活动,在全院切实开展维稳排查工作,尤其是对城市建设拆迁、企业改制、拖欠民工工资或工程款等重点案件予以重点排查,逐一分析梳理,能解决的立即给予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做到“三及时”,即及时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及时向市委、政府汇报,及时制定稳控措施,防止矛盾升级。
三是把好处置关。出台《“特护期”维稳、安保、值班工作》制度,全院实行信访接待、安保轮流值班,全天候上岗。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手机24小时开机,保证联络畅通。值班干警一旦发现突发事件,立即进行处理,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对可能引发进京上访、恶性事件、群体性闹事的案件,坚持稳控在始发阶段的原则,加大现场控制和处置力度,及时平息事态。
四是把好责任关。实行信访“首访责任制”、“第一责任人”工作制度,强化目标责任;全面推行信访维稳一票否决制,把信访维稳作为业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晋级晋职的一项硬指标。同时,将信访维稳工作纳入部门年度考核内容,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掌握情况不及时、工作不负责任、解决涉诉进京进省上访不力,迟报、漏报、瞒报,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