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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五项举措助推“司法公正长沙行”活动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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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柳  发布时间:2012-11-05 11:50:21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我院紧扣“司法公正长沙行”活动主题,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确保了司法权力的公正、高效运行。2009年,被评为“湖南省基层法院司法状况考评优秀单位”,2011年,被评为“长沙市司法公开示范法院”,2012年,又荣获长沙市“司法公正长沙行”活动(2009-2012)实施奖。

  一、高度认识活动意旨,自觉全面接受人大监督。制定出台《浏阳法院“司法公正长沙行”活动工作计划》,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工作部门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确保了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准确把握职能定位,扎实推进民商事审判工作。始终把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突出审判职能作用的发挥,三年来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3882件,审结13088件,结案率为94.3%,审限内结案率为100%,共开展巡回审判62场次,组织巡回法律咨询服务15场次,走访群众和企业4200余户,现场化解矛盾纠纷800余起。

  三、着力攻克执行难题,全力兑现群众胜诉权益。不断创新执行工作方法,积极构建“大执行”格局,拓宽执行监督渠道,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异议审查、执行监督员参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讨论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监督,完善了执行救助机制,定期开展执行专项活动,构建了执行工作长效机制,三年共受理执行案件7541件,执结6793件,执结率达90%。

  四、严格实行规范管理,努力夯实队伍建设基础。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严格实行规范化管理,以法院文化建设为切入点,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坚持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纪律作风建设上下功夫,队伍建设连续保持了“零违纪”记录。

  五、创新司法公开举措,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制定出台《创建“司法公开示范法院(人民法庭)”实施细则》,积极组织全院干警深入学习最高法院、湖南高院、长沙中院等有关司法公开的文件精神,积极构建司法公开桥梁,通过“法院开放日”、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召开新闻发布会、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多层面、立体化推进了司法公开活动。
来源:何志远
责任编辑:杨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