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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四个服务”迅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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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敢德  发布时间:2012-11-15 09:00:43 打印 字号: | |
  党的十八大会议召开后,我院迅速行动,通过“四个服务”贯彻落实会议精神。

  一是服务社会公平正义。学习贯彻会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依法履行职责,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依法惩处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全力推进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和谐;强化失信行为制裁,规范交易秩序;注重化解行政争议,助推依法行政;切实破解执行难题,维护合法权益,最大程度地实现公平正义。

  二是服务美丽中国建设。认真落实会议建设美丽中国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与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的审判工作机制,完善《关于共同推进公益诉讼的若干意见》,支持环境公益诉讼;结合审判活动,着力提升全社会的环保意识、责任意识;着力化解与生态环境相关的矛盾纠纷,为全面提升生态文明水平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司法服务。

  三是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将学习贯彻会议精神落实到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中去,高效审理涉及“两型”社会建设、工业新城建设、重点项目开发、花炮企业转型升级中的各类案件;加大对花炮、医药、机械制造等产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切实保障经济健康、持续、跨越发展。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千方百计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是服务民生促进和谐。深刻领会会议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精神实质,及时高效处理好涉及就业、教育、分配、社保、医疗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充分发挥401名司法协助员的沟通联络作用,畅通民意表达渠道。深入开展“大接访”活动,认真对待群众合理诉求,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政研室
责任编辑:刘敢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