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19日,由我院承办、长沙中院协办的“浏阳河”杯全省法院第十届理论研讨会在浏阳隆重召开,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凯楚,省高院研究室主任王建林、副主任邓志伟,长沙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任安良,长沙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易前,长沙中院党组成员范登峰,浏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付旭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一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邓阳锋,我院党组书记、院长戴智明出席会议,省高院研究室,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主管副院长、研究室主任以及获奖论文作者和先进单位代表共12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省高院研究室主任王建林主持。
付旭明书记代表浏阳市委、市政法委对会议的召开表示衷心的祝贺,对与会代表来浏阳传经送宝表示热烈的欢迎,他向与会代表介绍了浏阳政治、经济、文化、生活各方面的特色,同时特别介绍了我院的工作亮点,希望我院认真学习先进经验理论,在发展上实现新突破。
易前副院长代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致辞,讲话中充分肯定了长沙法院调研工作取得的成绩,也希望长沙法院抓住这次宝贵的机会向其他法院虚心学习,不断完善,为加快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而努力奋斗,并预祝此次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任安良副书记代表长沙市委政法委致辞,他指出,近年来,长沙各级法院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项工作取得了跨越式发展。当前,在新形势下,法院工作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长沙市委、市政法委将一如既往地重视和关心法院的各项工作,为法院机关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希望长沙各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不负时代重托,定位更高标准,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宋凯楚副院长在讲话中指明了此次会议的重要意义,并对今年我省法院的审判理论研究工作特别是全国法院第二十四届学术讨论会征文工作进行了简要回顾,就下一步我省法院的审判理论研究工作,宋院长提出:面对十八大胜利召开后人民法院科学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审判理论研究工作要发挥引领作用,切实做到“调研先行”,更好地助力审判工作。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深化认识,进一步提高做好审判理论研究工作的自觉性;夯实基础,努力形成审判理论研究工作的整体合力;把握导向,改进方法,切实提高审判理论研究质量;强化指导,完善机制,促进审判理论研究持续发展。
康为民院长对本次会议作出重要指示,他强调:理论研究是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前提。深入推进人民法院理论研究,是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客观需要,也是推进和实现人民司法事业科学发展的有效途径。全省法院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新形势下,必须强化政治意识,始终坚持法院理论工作的正确方向;必须立足实践需要,准确把握法院理论工作的研究重点;必须注重成果转化,不断提升法院理论工作的实际效果;必须加强队伍建设,全面巩固法院理论工作的人才基础。全省法院一定要牢记使命,振奋精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共同推进法院理论研究的大发展大繁荣,为深入推进“法治湖南”建设,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会上,对75名“浏阳河杯”获奖论文作者,9个组织奖单位进行了颁奖,长沙中院、娄底中院、安化法院、临湘法院和我院作了经验讲话。会议期间获奖作者进行了互动交流,分享了论文写作过程的经验和体会,还特别邀请了省内的专家教授对获奖论文进行了精彩点评。
近年来,我院在上级法院的悉心指导、关怀下,紧紧围绕市委工作大局和法院工作重点,坚持“围绕审判搞调研,搞好调研促审判”的原则,深入开展全方位、多层次、高质量的调研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近三年来,我院被市级以上刊物采用的论文、调研报告、案例分析、经验材料45篇,其中,被国家级刊物采用12篇,调研质量稳步上升,特别是在国家级的学术征文活动中,我院共有5篇文章获奖,同时,成功申报了中国法学会的重点课题,开创了我院调研工作的新局面。丰富的调研成果为推动我院整体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较好地实现了调研工作助推法院科学发展的功能价值。在此次征文中,我院前任院长、现任长沙中院党组成员范登峰和研究室主任易慧琳合作撰写的《从形式走向实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圆桌审判方式的完善路径探讨》一文获得此次理论研讨会一等奖,立案庭法官助理高进撰写的《合同纠纷司法调解中法官的角色定位及行为范式——以信任的社会心理学解释为视角》、刑庭法官何春华撰写的《论刑事命案中精神病司法鉴定程序之构建》分别荣获三等奖、优秀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