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下午3时,当事人陈某将印有“热情服务办实事,司法为民解民忧”的锦旗送到了镇头法庭罗艳芳副庭长的手中。当日恰逢我院党组书记、院长戴智明,党组成员、副院长周超等一行到镇头法庭调研,戴院长、周院长亲切地同陈某握手,陈某感激的说道:“多谢法院维护了我的权益,让我今年可以安心地过个好年!”
原来,陈某系我市普迹镇一名种鸽养殖户,今年7月,陈某为使种鸽免受疫病侵害,网购了湖北某生物制药公司的种鸽疫苗,并为其所养的数千只种鸽全数接种。然而种鸽在种上疫苗不久后全部死亡,心急如焚的陈某意图向制药公司索赔,却遭到对方拒绝。8月,陈某来到镇头法庭欲将制药公司告上法庭。
因考虑陈某在网购种鸽疫苗中未向制药公司索取任何购买凭据或销售票据,整个案件事实缺乏必要证据证明,镇头法庭罗艳芳庭长仔细审查了陈某诉讼材料后,从切实维护陈某合法权益出发,并未当即立案,而是迅速启动诉前调解程序,主动提出帮助陈某联系制药公司协调解决纠纷。后罗庭长多方联系到制药公司代表,积极促成了该公司代表来浏阳参与诉前调解,通过先后四次细致入微地做双方工作,陈某与制药公司最终于11月26日达成调解协议,由制药公司赔偿陈某23.8万元,一起纠纷在诉前得到了圆满解决。陈某因感激法院挽回了其辛勤劳动所得的半生心血,便有了开头送锦旗的一幕。
戴院长、周院长一行对镇头法庭积极开展诉前调解,贴民心、解民忧的司法举措给予了高度评价,希望镇头法庭进一步立足审判工作,坚持司法为民和能动司法,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辖区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