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顺利施行,加快法院审判工作与时俱进的步伐,充实审判人员的业务知识和执法水平, 1月12日,我院在市委党校多功能厅组织民一庭、民二庭、沿溪法庭、大瑶法庭、镇头法庭、园区法庭、沙市法庭、立案庭、执行局、未成年案件综合审判庭全体干警共一百余人参加新《民诉法》学习培训。
此次学习培训由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超负责主讲,周超副院长介绍民事诉讼法的主要修改内容及立法精神后,对照民事诉讼法修改前后的法律条文,详细解读了新增设的诚实信用原则、公益诉讼制度、第三人撤销之诉、小额诉讼制度和将电子数据纳入证据类型等条文内容,并结合司法实务现状及实践中应注意的事项对诉讼代理人的范围、恶意诉讼的惩罚措施、保全制度、执行程序等作了进一步的阐释说明。周超副院长指出,此次学习旨在使大家充分认识新《民诉法》实施的重大意义,以便正确处理调解与判决、公正与效率、依法审判与审判监督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增长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确保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得到积极稳妥、正确有效的贯彻实施。此外,我院民二庭陈雷光副庭长就2012年通过的《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也与大家进行了学习和探讨。
培训期间,我院党组书记、院长戴智明,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李宏伟来到培训讲堂看望与会干警。戴智明院长希望干警们通过此次学习培训,深刻领悟立法精神,把新修改的条文内涵吃透,正确运用于司法实践,切实有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戴院长强调,全体干警要把此次学习活动与党的十八大精神相结合,进一步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为建设法治浏阳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