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在市委正确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坚强支持、政协民主监督、上级法院悉心指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牢固树立“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积极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紧紧围绕“两个富裕”和“建设美丽浏阳、打造幸福家园”目标,按照“崇德、尊法、精业、勤政”的治院理念,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取得了一定成效,相继荣膺了“浏阳市绩效考核红旗单位”、“长沙市优秀基层人民法院”、“长沙市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全省文明窗口单位”、“全省优秀法院”、“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模范法院”等荣誉称号。
一、着眼发展大局,忠诚履行职责,审判执行工作扎实推进
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41008件,审执结39245件,结案率为95.7%。
——依法惩处刑事犯罪,夯实社会稳定根基。五年来,共审结刑事案件3884件,判处5538人,其中三年以上有期徒刑899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2015人,拘役、管制、罚金及其他处理2654人。一是开展了“两抢一盗”、“五清查一打击”、“一打三整”、“打黑除恶”等专项审判活动,邓文兴等一批重大案件被告人受到了依法严惩;二是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严格执行刑事证据规则,有效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较好地实现了同罪同罚;三是依法严惩职务犯罪及各类严重经济犯罪,审结了中纪委督办、最高法院指定管辖的原洛阳市政协副主席李义超等人行贿、偷税案件及我市的邱友初、欧阳水明等职务犯罪案件,为国家挽回损失1.8亿元;四是对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犯罪、老年人犯罪和初犯、偶犯、过失犯依法从轻处理,加大对轻微刑事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和解、调解力度,最大限度的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
——审慎调处民事纠纷,优化和谐发展环境。五年来,共审结民事案件21452件,年平均结案率在97%以上。一是妥善审理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侵权纠纷等民事案件,积极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合法权益;二是审慎审理涉案人数众多,涉及劳务合同、民间借贷、商品房买卖、企业资金链断裂等易引起矛盾激化的案件,争取多方协同配合,确保纠纷妥善解决,促进社会稳定;三是紧扣经济发展主线,依法制裁违约失信行为,促进市场公平交易,积极规范市场秩序,五年来共审结各类商事案件10386件,诉讼标的5.3亿元,较好地营造了又好又快的经济发展环境;四是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将调解工作贯穿于立案、审判和执行的各个环节,调解结案和经调解后撤诉的案件11949件,调解撤诉率为55.7%;五是注重虚假诉讼的防范与打击,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防范民商事虚假诉讼的规定(试行)》,有效防止了“非法目的合法化”的现象。
——全面化解行政争议,有效助推依法行政。五年来,共审结行政案件198件,审查非诉案件3269件。一是积极探索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新途径,健全当事人诉权保护、非诉案件审查等长效机制,围绕案件争议焦点,简化庭审程序,提高行政案件当事人服判息诉率,五年来持续保持了低于10%的上诉率和零改判率的记录;二是加强行政案件协调和解工作,统筹兼顾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与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对涉及土地征收、林权纠纷、企业改制、社会保障等案件,努力通过协调和解方式化解矛盾,行政案件协调结案率始终保持在35%以上;三是强化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工作,积极为全市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及城市基础建设提供司法服务,五年来共执结各类非诉行政案件2520件,有效维护了行政执法权威。
——切实加大执行力度,化解执行工作难题。五年来,共执结民商事案件11191件,实际执结率为83.2%,兑现执行标的6.2亿元,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是以专项活动确保执行工作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先后开展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反规避执行”及各种执行竞赛和特殊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一大批疑难执行案件得到了有效执结,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先进单位”,并在全国法院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视频会议上作典型发言;二是执行工作长效机制日趋完善,建立了执行联席会议制度,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异议审查,执行监督员参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讨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监督制度、执行分权制衡制度和执行集中查询制度,推动了执行案件信息系统与银行征信系统信息共享机制建设;三是注重执行规范化建设和执行方法创新,将执行结案率、标的到位率、案件合格率作为重要参数纳入执行评估考核体系,增强了执行干警的责任和效率意识,积极探索和尝试媒体曝光、公告催执、限制高消费、执行举报奖励等执行方法,一定程度上化解了执行难题,维护了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
二、回应群众关切,强化能动司法,为民便民举措有效落实
从实现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出发,强化能动司法理念,主动倾听群众呼声,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整合社会资源,努力满足群众诉求。推进和完善诉、调衔接机制,建立了以审判庭和法庭为中心,院长联片、法官联乡镇,司法协助员协助司法的便民服务网络,通过在村(社区)聘请401名司法协助员协助做诉讼引导、立案预约、服判息诉、调解执行等工作,及时传递辖区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使司法服务的触角延伸到最基层,充分满足全市群众的司法需求,建网三年来,司法协助员参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2116起。
——加大惠民力度,切实解决群众困难。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高度关注群众疾苦,开通诉讼“绿色通道”,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执行救助、涉诉信访救助机制,积极开展“为困难家庭的被害人、被告人送温暖”和“送法下乡、送法进企业”活动。五年来,共对212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和执行申请人发放执行救助金125万元,为生活特别困难的435名被执行人减免申请执行费42.7万元;对困难当事人减免诉讼费389.5万元,组织干警为困难群众捐款16.3万元。
——完善应对措施,有力回应群众期待。及时制定《服务农村经济建设若干意见》,从立案、审理,到执行、保全等方面推出42条便民措施,积极应对2008年金融危机;率先成立了全省首个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通过圆桌审判、分案审理、心理疏导、庭审教育、判后回访等措施,促进问题少年回归社会,健康成长;推行法庭立案、上门立案、预约立案等多元化立案方式,打造了集诉讼引导、立案审查、救助服务、查询咨询、信访接待、判后答疑等功能为一体的“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最大程度地为当事人提供便利。
——贴近基层百姓,积极化解矛盾纠纷。遵循“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和“方便人民群众诉讼”的原则,认真开展巡回办案,做到了哪里有需求,就把巡回法庭搬到哪里;积极开展了“三为服务”、“与群众恳谈对话、为群众排忧解难”、“百日大走访”等专项活动,坚持院长接访、法官带案下访和巡回接访制度,积极解决越级访、进京访,较好地做到了“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五年来共开展巡回办案423场次,组织巡回法律咨询服务25场次,走访群众和企业7500余户,现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1200余起。
三、立足品牌铸造,夯实基层基础,现代法院形象全面彰显
围绕品牌铸造和核心竞争力提升,强化基层基础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改革和机制创新,现代文明法院形象日臻显现。
——全面加强“两庭”建设。五年来,始终坚持“一手抓审判,一手抓建设”的方针,积极推进“两庭”建设,2007年建成机关审判办公大楼,2008、2009年完成四个法庭审判综合楼建设,“两庭”建设占地面积90余亩,建筑面积25000余平方米,总体投资超过6000万元,成为全省第一个按省高院标准化要求全面完成“两庭”建设的基层法院。
——努力打造法院文化品牌。坚持“文化兴院”理念,把法院文化建设作为推动和提升法院工作的核心动力,打造了体现法院精神的“法文化主题公园”、展现法院发展成果的“荣誉展厅”、“法治文化展厅”和以名言警句为主要内容的“走廊文化”,积极将法院文化不断向深度和广度延展,营造具有现代气息和法院特色的高品位文化氛围,使干警的工作理念、职业素养、精神风貌日新月异,成为了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自2010年1月以来,先后有全国各地200余家法院到我院考察交流文化建设。
——稳步推进人员分类管理。以全国法院法官助理制度改革试点为依托,推行“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审判运行机制,从实际出发设定各序列人员职数,科学划分法院各类人员“身份”,实行分类定责、分类考核,推动了审判质效的不断提升。2010年8月,最高法院江必新副院长到我院视察时,对此给予高度评价,《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新浪网”等媒体对我院改革经验进行了跟踪报道,引起了全国理论和实务界的密切关注。
——积极提升司法信息水平。按照“科技强院”的工作方针,积极打造信息化网络平台,开通覆盖全院各内设部门和基层法庭的审判管理信息系统,建成了“一卡通”集成管理系统和电视监控系统,实行干警持卡考勤制度,强化对办公、审判场所的安全监控,有效维护了审判办公秩序;投资200余万元完成了10个科技法庭建设,推行庭审全程录音录像,信息化技术在审判工作中得到充分运用,成为了全省科技化、信息化程度最高的基层法院之一。
——不断规范司法质效管理。充分利用局域网对审判环节案件实行全程跟踪、动态管理,确保了各个环节的相互衔接和高效运转,出台了案件质量评查实施细则、司法不当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使司法质效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五年来,审判岗位法官人均年结案超过110件,通过本院评查自查和上级法院抽查案件31649件,评析案件3112件,组织集中质量讲评20次,发布案件质量通报30期,无错案和不合格案件,司法质效一直位居全省法院前列。
四、围绕公正廉洁,狠抓队伍建设,法官综合素养大幅提升
坚持将自身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突出思想建设、班子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
——不断深化思想政治建设。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目标,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提高法官的党性意识,增强法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感情认同;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创先争优”、“创法治湖南,湖南法院怎么办?”等主题教育活动,全体干警宗旨意识不断增强,并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五年来有318人次受到了表彰奖励。
——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始终把抓好领导班子建设作为强化队伍建设的前提,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积极强化党组自身建设,坚持每周1次党组例会、每月1次集中学习、每年至少2次民主生活会,班子素质得到大幅提升,目前领导班子9人中全部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其中3人具有硕士以上学历,较好地担当起领导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重任,被市委评为“四好领导班子”。
——积极强化司法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全国法院法官培训现场教学基地”的资源优势,大力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培训,邀请专家授课,五年来共举办各类培训班、讲座、辅导10期,选送到上级法院和高等院校进修学习166人次、轮训255人次;创建老、中、青干警“传、帮、带”的阶梯式培养模式,促进了年轻干部快速成长;积极引进高素质人才,五年来先后招录、选调法律、法学专业本科、硕士毕业生43人,优化了人员结构,促进了素质提升。目前,全院有法学硕士27名,在读法学硕士4名,干警中本科以上学历占94.6%。
——扎实开展审判作风建设。建立健全了司法作风督查、通报制度,坚持每月开展司法作风督查1次,每两个月发布督查通报1期;把干警工作质效、纪律作风等情况与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相结合,使干警切实认识到规范司法行为对法院工作和个人前途的意义,积极培养干警严守法定程序、恪守职业准则、遵守党纪国法的良好意识。五年来,没有因司法不公正、不文明、不廉洁现象被相关部门问责的情况,社会民意调查满意度持续位居全省法院前列。
——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推进司法公正的有力抓手,健全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书面警示、廉政监督员、任职回避等制度,规范了法官及其近亲属的诉讼行为,强化了权力运行监督,做到了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的触角就延伸到哪里。
五、着力科学发展,自觉接受监督,法院工作水平不断改进
始终把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作为正确履行职责、实现司法公平正义的有力保障,强化司法公开,深入推进司法民主,不断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强化司法公开。做到了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和审务“六公开”,坚持组织“法院开放日”活动,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全面延伸和拓展了司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充分满足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五年来当庭宣判率为82.6%,通过网络公布裁判文书5497份,电视、电台、网络同步直播、录播庭审18场次。
——推进司法民主。把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为推进司法民主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开展人民陪审员的选拔、任命和培训工作,强化人民陪审员的管理,使人民陪审员参与司法活动得到充分保障;建立了执法监督员制度,主动征询执法监督员对重大案件的建议和意见,五年来发放征求意见函5000余份,普通程序案件人民陪审员参审率为54.8%。
——主动接受监督。不断强化接受监督意识,主动向市委、人大报告法院工作的重大部署和重要事项,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交办信访案件和代表建议,主动征询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紧紧围绕“严格依法履职,维护公平正义”主题,积极开展“司法公正长沙行”活动,有效提升了司法公信。五年来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参与执行128人次,视察法院485人次,走访、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266人次,办理市人大交办信访件58件,办结代表建议6件,期限内办结率100%。
未来五年的工作设想
今后五年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认真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审判管理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保障,强化工作措施、破解工作难题、提升工作质效,积极推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浏阳、美丽浏阳、幸福浏阳、法治浏阳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围绕上述思路,未来五年的具体目标是:始终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把保持好、维护好“全国模范法院”荣誉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案件期限内结案率保持在100%、案件合格率100%,法官队伍的社会满意度和整体司法状况继续位居全省前列,树立起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形象,努力打造成“中部一流、全国领先”的基层人民法院。
为实现上述目标,我院将重点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1、更加主动地服务全市工作大局。自觉将审判工作置于全市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去推进,健全服务全市发展的长效机制;高效审理“两型”社会建设、工业新城建设、重点项目开发、花炮企业转型升级中的各类矛盾纠纷;加大对花炮、医药、机械制造等产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力争成立知识产权与涉外商事审判庭(民三庭),积极为全市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2、更加有力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刑事审判要继续坚持宽严相济司法政策,发挥好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职能,努力推进平安浏阳建设;民商事审判要以审理好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案件为重点,主动化解涉及重点项目开发、花炮企业转型升级中的各类矛盾纠纷,积极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行政审判要继续增强化解行政争议的效果,确保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与保障公民权利相统一;执行工作要继续深入探索新方法和新途径,切实提高实际执结率和财产到位率,有力保护合法权益,树立法律权威。
3、更加有效地保障民权服务民生。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民生问题的精神实质,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要站在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审慎应对涉及人数众多的集团诉讼案件、容易引发矛盾激化的敏感案件,及时高效处理好涉及就业、教育、分配、社保、医疗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使审判工作真正体现关注民意、服务民生、保障民权的职能作用,真正把司法服务的温暖送到群众的心中,切实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4、更加有序地深化法院文化建设。要站在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高度,站在促进浏阳法院科学发展的高度,根据自身特点、浏阳地域特色和人文特征,制定文化建设中长远发展规划,完善近期建设目标、工作措施和年度工作要求,把促进执法办案作为检验文化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通过执法办案实践来丰富、升华法院文化内涵,使法院文化建设与执法办案实践有机结合,有效保障文化发展、凝聚法官队伍、弘扬法治精神、提升司法公信。
5、更加科学地开展审判质效管理。把司法规范化建设落实到各个领域、各个环节,科学合理设定审判质效评估指标及其权重,进一步完善信息沟通协调机制,积极推进信息化技术在审判管理过程中的应用,全面建立起权、责、利相一致、分工科学、执行顺畅的工作运行机制和审判管理体系,促进审判管理由粗放型管理向集约化、精细化管理的转变,有效助推司法质效的全面提升。
6、更加深入地推进司法改革创新。不断强化改革创新意识,进一步完善法官职业化改革配套措施,努力化解在法官遴选、员额配置等方面的矛盾,深入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建立健全小额速裁、规范自由裁量权等工作机制,畅通司法公开、民意沟通、多元纠纷解决渠道;积极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确保审委会、合议庭决策程序更加科学,量刑程序更加透明,证据规则更加严格,执行机制更加合理。
7、更加扎实地强化法官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人才引进和储备,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积极推进纪律作风督查及腐败问题“防、反”机制建设,努力在“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上着力,整体推进法官队伍专业素质、业务技能和司法水平的提高,有效发挥队伍的主观能动性,提升队伍战斗力,增强法官从业的荣誉感和自豪感,全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铁军”。
8、更加自觉地做好接受监督工作。不断改革和完善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权力监督、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和检察院法律监督的工作机制,积极主动地开展人大代表联络和沟通,建立健全人大代表视察、旁听案件审理制度,虚心接受人大代表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继续完善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建议的流程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办理议案、建议的质量与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