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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开展“反规避、清积案”集中执行月活动
1日执结案件7件,标的23.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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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敢德  发布时间:2013-04-01 07:42:32 打印 字号: | |
  • 被执行人在法律威慑下履行义务
  • 我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李守荣在现场指挥
  • 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德懋在现场指挥
  场景1:“没想到你们这么早,想躲都没地方躲”,早上6点20分,当执行人员将被执行人吴某堵住家里时,吴某尴尬的说道。今年1月,吴某被法院判决偿还股权转让款28.6万元及逾期利息后,便玩起了失踪。行动中,执行人员在他家中发现4400元现金和16万元的存折。

  场景2:家住浏阳市沿溪镇大光湖村的汤某于去年7月在法院达成调解协议,却躲藏了8个月不履行法律义务。早上6点30分,汤某被强制传唤到案,在强大的法律威慑下,汤某当场履行现金33700元,该案得以执结。

  3月26日,我院出动干警42人、警车7辆先后来到沿溪镇、古港镇、永和镇,经过1天的行动,执结案件7件,部分执结5件,和解1件,执结标的额23.3万元。

  “以往经验看,白天打击“老赖”总不尽如人意,所以我们这次行动选择在凌晨5点出发,一般早上6-7点就能到达被执行人家中,收到了不错的效果。”刚给干警进行分工后,执行局局长李守荣说道。

  “每周不定期开展1-2次行动。干警们相当辛苦,白天要全面摸排被执行人的情况,早上4点多就要起床,部分执行人员只得将小孩放到亲戚或朋友家过夜。”说到这,在现场指挥的副院长高德懋不禁动容起来。

  从3月20日开始,我院开展“反规避、清积案”集中执行月活动,集中打击有能力执行而拒不履行执行义务的“老赖”。此次活动也是我院继实行执行分权制衡、执行集中查询制度和推行媒体曝光、公告催执、限制高消费、执行举报奖励后,破解“执行难”的又一重大举措。
来源:政研室
责任编辑:何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