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跑了找不到,判下来的钱没有着落,我们自己都不抱指望了,没想到法院还给执行回来了。”近日,何冬莲大姐数着从法院领到的女儿因车祸致残所得的赔偿款,很是激动。
2012年,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执结民商事案件1788件,执结率为90.5%,执结标的额1.03亿元。今年1至4月,新收执行案件380件,执结349件,执行标的额2095万元。一串串数字背后记录的是该院为社会经济发展、为保障民生民权所作的不懈努力。
集中查询 让被执行人存款现身
“你们克服困难帮我把钱追回来,我佩服你们,感谢你们。你们辛苦了!”浏阳工业园一包工头寻某不敢相信,短短一周时间,执行干警就将恶意拖欠工资的承建方账户冻结,50多万元的执行款悉数到位,让105名农民工工资在春节前按时发放有了保证。
去年以来,浏阳法院对所有执行案件实行集中查询制度。执行查询组集中到金融机构查询被执行人存款情况,到土地、房管、交警等部门查询土地、房产、车辆等财产情况,并将查询到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及时反馈到各执行组,由执行法官采取冻结、查封、扣划等强制措施。同时,将查询到的被执行人财产情况及时在法院网站上公开,接受案件当事人的查询和监督。
“被执行人在外地不怕,不管他在异地建立了多少账户,只要他账上有资金,我们就可以直接采取强制措施,冻结账户,扣划存款!”浏阳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沈伟武说。
2012年该院共查询执行案件1924件,查询被执行人银行账户1253笔,掌控被执行人财产近2400万元,促使510件案件及时顺利执结。
分权制衡 让执行规范“作业”
刚走出法院的李大爷,掩饰不住心中的激动:“之前听立案庭的同志说,我的案子要经4个不同的法官执行,我还担心案子会因此耽搁下来,没想到这么快就执行到位了!”
浏阳法院创新以分权制衡为核心的执行监督管理机制,打破法院执行传统上“一庭独揽”、“一包到底”方式,对执行案件实行“分段集约、分权制衡,层级管理”。
执行案件划分为财产调查、强制执行、结案监督、集中支付4个阶段,执行裁判权、执行实施权、委托评估(拍卖)权、执行款物管理权也分别交由执行裁判庭、执行实施组、司法技术室和综合办公室四个职能部门行使。
该院院长戴智明给记者打了个比方:“一件执行案件从立案到执结,如同企业流水作业生产线上的一件‘司法产品’,每道程序都有专人负责。每完成一道程序,法官都及时向当事人告知,案件流程化、规范化,不仅大大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而且切断了执行权力寻租、揽租的渠道,防止了执行不作为、乱作为,提升了司法公信。”
执行公开 让权力“阳光”运行
“不管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还是普通群众,都可以随时来法院监督我们的工作。”浏阳法院执行局局长李守荣说。
为进一步推行执行公开,2012年,该院实行执行听证制度,对所有案外人异议、不予执行申请和变更、申请参与执行分配和变更、追加被执行主体的案件,一律实行公开听证,保证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执行人员的联系方式、执行风险、执行规范、执行程序等执行信息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开,使执行活动充分展现在“阳光”之下,确保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件执行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该院还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执行监督员,不定期邀请他们对执行进行现场监督;积极落实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异议审查机制。2012年,该院共受理案外人异议17件,申请参与执行分配案件5件,变更、追加被执行主体6件。
执行救助 让困难群众感受温暖
“谢谢你们,帮我们家渡过了难关,不然我们年都过不了。”在浏阳法院今年春节前召开的执行兑现大会上,来自浏阳古港镇的农民戴大爷、朝阳社区的苏某等12名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领到了法院发放的司法救助款。
早在2008年,该院在系统清理历年积案时,就发现有近90%的案件都是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死案”,其中又有约20%的申请人属于最低生活保障线下的特困人群。该院分管执行的副院长高德懋坦言:“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又是特困,这种情况是最难办的。我们法官难,申请人难,被执行人也难,可以说是‘三难’。”
针对这种情况,该院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专项资金建立执行救助专款账户,对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特困申请人给予司法救助。2012年以来共对38位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4万元,对符合条件的93件案件减免申请执行费8.1万元。
链接:2013.4.28《人民法院报》四版头条
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13-04/28/content_6270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