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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法官,感谢一路上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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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治平 李昭菲  发布时间:2013-05-08 15:44:27 打印 字号: | |
  “陈庭长,我工伤认定事情,感谢一路上有你的帮助,你真是我们民众的贴心人!”来自浏阳市枨冲镇黄板桥村奉堂组的施小华紧紧握着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陈贤良的手动情地说。

  事情还要从去年底说起。2012年12月28日,施小华在浏阳市枨冲镇黄板鞭炮烟花厂中午下班后去食堂吃饭的途中,不慎滑倒摔伤左腿,然而在维权过程中,工伤认定机关作出了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这对本不富裕的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每天辛苦工作赚钱,不慎摔伤却不认定为工伤,这让施小华无法接受,情绪非常激动。

  3月15日,施小华依法向浏阳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工伤认定机关。案子很快就分到了陈贤良的手上,认真阅卷后,陈贤良认为,发现工伤认定机关只是存在对法律、法规理解认识上的偏差,就案判案有可能更加激化矛盾。因此,他选择了协调的方式处理案件。

  3月20日,陈贤良主动找到工伤认定机关法制科负责人,对是否认定为工伤的问题进行沟通交流,再一次指出施小华虽不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摔伤,但其是在中午下班后去单位食堂就餐途中摔伤,属于工作时间、场所的合理外延,在食堂就餐也是为了下午的工作,其作出不予认定为工伤的决定不当。4月7日,工伤认定机关主动撤销了该工伤认定决定。

  4月8日,陈贤良召集施小华、浏阳市枨冲镇某鞭炮烟花厂、工伤认定机关三方进行庭前的行政协调,通过法律释明,讲明《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陈贤良的协调下,形成协调处理意见。

  5月9日,又是一个群众工作日,陈贤良再一次来到了施小华的家,这次他关注的是工伤认定机关是否重新作出了工伤认定,用工单位是否按照工伤标准给施小华进行了补偿,当这些都被施小华予以肯定的回答后,陈贤良会心的笑了。

文章链接:http://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3/05/id/956911.shtml
责任编辑:何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