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立案庭两名干警带着传票、起诉书副本、诉讼权利告知书等文书,驱车一个半小时来到家住浏阳市龙伏镇大桥组的被告人傅某家中。傅某因腿有残疾,行动不便,看到法官上门为其送达传票非常感激,激动地说:“辛苦你们跑了那么远把传票送到我家里来,非常感谢!”立案庭干警当即为傅某详细解释了起诉书的内容,传票上载明的开庭时间以及诉讼权利等事项。
近年来,我院为方便群众诉讼,推行上门立案、上门送达等便民措施。尤其在刑事立案中,针对未被采取强制措施且确有实际困难的被告人,法官主动上门送达文书,并开展巡回开庭等服务,得到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