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浏阳法院召开“阳光执行年”活动动员会暨执行兑现大会。会上,该院对湖南浏阳农村商业银行、湖南德邦重型机械有限公司等13名申请执行人集中兑现执行款653万元,为12名生活困难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6000元,现场对甘初吕、唐乐荣等10名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予以司法拘留,还公布了28名被执行人的悬赏公告。
会议由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题红主持。会上,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德懋宣读《浏阳市人民法院关于开展“阳光执行年”活动的实施方案》,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戴智明作了“阳光执行年”活动动员报告,浏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付旭明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出席会议的还有浏阳市人大内司委主任肖凤伟,浏阳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卢俊英,该院副院长肖永林,该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李守荣。浏阳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居民和单位、媒体代表参加会议。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戴智明在动员报告中指出,今年以来,浏阳法院加大执行力度,推行执行公开,全面清理了久拖不结的案件,1-5月,受理执行案件599件,执结555件,执行标的3400多万元。本次会议是浏阳法院在前阶段开展“反规避、清积案”集中执行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后,认真贯彻全省法院“阳光执行年”活动部署会议精神,推进执行公开,践行司法为民的又一重大举措。全院执行干警要从维护公平正义、维护司法权威、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阳光执行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全面推进执行全程“阳光”,积极搭建“阳光执行”互动平台,不断完善“阳光执行”监督考核机制,最大限度地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浏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付旭明强调,抓好执行工作是确保司法公正、司法为民的关键环节,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他要求,法院上下特别是执行干警要积极行动起来,要树立执行公开理念,确保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要讲究执行方法,突出司法强制性,重拳打击“老赖”行为;要抓好执行队伍作风建设,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要注重联动威慑,突出“合力”执行,推动执行工作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