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一大早,浏阳法院园区法庭来了一位特殊的当事人,他一到法庭就激动地告诉法官:“我是湖南阳光新材料公司的,我要当面感谢你们周庭长,是他帮助我们公司度过了难关。”
湖南阳光新材料公司系工业园一家私营企业,主营环保油漆类商品,营销网络遍布全国。7月31日上午,该公司负责人来到园区法庭找到周友庚庭长,称浙江一家企业已欠其公司货款逾期三个月,款项高达90多万,多次催促对方兑现货款未果,已经影响到了公司的正常经营,万般无奈只好向法院寻求救济。
听完该负责人的陈述后,周庭长耐心安抚,明确告诉他,法院一定会依法尽心尽责地帮助企业渡过难关。随后周庭长为其详细介绍了企业维权的法律程序以及企业的风险防范等相关举措。在企业的申请下,当天下午便受理了此案。
考虑到企业的难处,为尽快解决纠纷,周友庚庭长决定与时间“赛跑”。8月1日上午,便派两名干警奔赴被告所在地浙江上虞,顶着烈日,冒着酷暑,到银行、工商、税务寻找保全线索,并冻结了被告单位的基本账户,然后向被告单位送达相关法律文书。
8月1日下午,当被告企业得知基本账户被浏阳法院采取了保全措施后,开始变得焦急起来,被告单位主动与承办法官联系,愿意与原告方协商解决纠纷,现双方初步达成了一致的和解协议。
看到自己公司的货款即将兑现,湖南阳光新材料公司负责人便来到园区法庭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
一件件小的案件纠纷化解,帮助了一个个企业经济的持续发展,维系着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作为司法工作人员,企业利益无小事,必须进一步强化为经济发展大局服务意识,积极帮助企业应对各种危机,有效支持和服务经济建设,做到服务企业“零距离联系、零障碍帮扶、零违纪执法、零风险发展”,为企业经济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和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