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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法官使我们的30万元赔偿款及时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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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玉泉 杨柳  发布时间:2013-09-06 17:03:27 打印 字号: | |
  “罗法官,李法官,辛苦你们了,感谢你们使我们30万元赔偿款及时到位,使我们重拾对生活的勇气。” 9月5日一大早,一位大姐来到镇头法庭,将一面写着“司法为民、秉公执法”的锦旗送到罗艳芳庭长和承办该案的李岳副庭长手里表示感谢。一年前,她的丈夫因为在提供劳务过程中身体受伤导致终身残疾,让原本平和的家庭背上了沉重的经济负担;一年后,法官们的齐心协力让她的丈夫后续治疗有了保障,小两口重新开启新的生活。

  来访者名叫彭某,是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中原告冯某的妻子。

  2012年7月8日,被告熊某雇请原告冯某等4人进行拆除钢架大棚工作,原告在拆除过程中,由于铁瓦开裂,从棚顶直接跌落摔伤,导致身体四处骨折,构成多处伤残。后经长沙市浏阳河司法鉴定所鉴定,右下肢损伤评定为玖级伤残;左下肢损伤评定为玖级伤残;脊柱损伤评定为玖级伤残;右手损伤评定为拾级伤残。  

  面对高额的治疗费用,原告多次找被告熊某协商,均遭到拒绝。无奈之下,原告便将被告熊某等一起告上了法庭。

  2013年1月5日,浏阳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熊某赔偿原告冯某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费用总计302250.26元,被告某公路局有限公司、被告罗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判决作出后,被告某公路局有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长 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维持了一审判决。

  “法官,我该怎么办?没钱治病,我丈夫在病床上很难熬!”原告妻子彭某拿着二审判决书找到镇头法庭庭长。

  为尽快得到赔偿款,二审判决生效后,镇头法庭庭长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带领干警当即对诉讼过程中保全财产扣划302250.26元,为本案解决了当事人的燃眉之急。为表达对法院的感激之情,便有了上述开头的一幕。
责任编辑:罗玉泉 杨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