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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媳孙女状告公婆索要赔偿 法官巧妙调解延续人间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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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昭菲 付昶  发布时间:2013-10-10 17:01:48 打印 字号: | |
  “爸、妈,您们放心,我一定带着瑶瑶经常去看你们,这辈子你们永远是我的父母!”谭某某在法庭上动情地对着公婆彭某某、徐某某说道。10月8日,经过浏阳法院少年审判庭法官多次深入地做工作,成功调解了一起特殊的共有纠纷,并延续了双方的亲情。

  1989年出生的谭某某是位年轻的母亲,今年7月14日,丈夫外出办事时不幸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其就职的公司参照工亡赔偿标准承诺赔偿80万元。7月18日,公司将40万元赔偿款支付给了死者父亲彭某某,但彭某某不愿分割给儿媳和孙女,双方为此发生矛盾,经彭某某所在社区居委会多次调解无果。公司见家属内部达不成分配方案,决定暂不支付第二期赔偿款40万元。9月9日,谭某某和女儿一起将公婆告上法庭,请求法院依法分配赔偿金。

  浏阳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据原告申请将被告彭某某35万的银行存款予以冻结。被告彭某某、徐某某接到起诉状后,跑到承办法官付昶办公室痛哭流涕,称并非不愿分给儿媳孙女赔偿金,而是儿子尸骨未寒,另还有40万元没有到位,现在分配怕到时人财两空。付昶法官经沟通了解到,被告有一儿一女,女儿已外嫁成家,如今中年丧子已让两被告痛苦不堪,儿媳带着孙女常住娘家,为了赔偿款又将其告上法庭,确实是对两被告雪上加霜。两位老人希望继续维持一家人的亲情,不然这个家就会散伙。

  付昶法官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情况,决定多做双方思想工作,争取调解结案。于是她利用接下来的中秋、国庆节假日,通过电话沟通、上门劝解,多次做原告谭某某的思想工作,谭某某终于同意带着小孩到公婆家过节,此举有效缓解了双方的积怨。10月8日开庭当天,双方当事人及各自的亲友均到庭参加了诉讼。由于开庭前已做了大量工作,调解基础已经成熟,尤其是原告谭某某,看到婆婆徐某某悲伤过度晕倒在被告席上,坚决地表示宁愿放弃部分赔偿款也不愿失去亲情,并真诚地向被告方表态,只要她有时间就带女儿去看望二老,女儿也永不改姓,被告方也非常感动,双方很快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原、被告双方四人获得赔偿金80万元,四人各分得20万元,公司已给付的40万元归彭某某、徐某某所有,公司于2013年12月30日前应履行的40万元归谭某某及其女儿所有,原告方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法官也立即将被告银行账户解冻。

  该案的成功调解,不但有效化解了双方矛盾,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而且维系了以往的亲情,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来源:根据未成年人审判庭材料整理
责任编辑:李昭菲 付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