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浏阳法院高度重视人才工作,把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作为实现法院审判事业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来抓好落实,积极引进、培养和用好人才,努力打造适应现代司法的核心资源。目前,浏阳法院有在编干警164人,其中法学(法律)博士、硕士35人,本科以上学历占96.3%,呈现出人才队伍活力迸发的生动局面,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全面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一是立足工作需要,做好人才规划。坚持“人才强院”理念,将人才工作作为党组重要议题讨论研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浏阳法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有针对性地引进了审判岗位、执行岗位、文秘岗位、财会岗位、计算机岗位、法警岗位等各类人才。二是注重协调配合,争取各方支持。积极向市委、人大、政府汇报、请示,争取各方支持,最大限度的保障人才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严把进人门槛,引进高素质人才。坚持“只求所用”的用人新思路,自2007年以来,共引进各类人才66人,其中引进法学(法律)硕士23人、法学(法律)本科25人、特殊岗位的非法律专业本科18人。四是合理配置资源,不拘一格用人才。通过法官遴选、科(局)级资格考试、内部轮岗等形式,提拔和任命了一批德才兼备的青年干警,其中一名干警到该院工作还不到3年因工作能力突出、综合素质高被破格提拔为中层正职(副科级实职)。五是完善激励奖惩机制,挖掘人才潜能。将岗位目标管理考核作为激励干警的重要手段,考核结果跟年终奖金、评先评优挂钩,在内部形成了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选人用人格局。六是健全人才培养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对30周岁以下的青年干警实行导师培养模式,促进年轻干部快速成长;通过为在职干警攻读硕士、博士提供带薪学习时间、报销不低于50%的学习费用等措施,鼓励青年干警在职深造,不断进行学历提升;加强与高等院校合作交流,互动进行人才培养,成为了中南大学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训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