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法官经过巧妙“斡旋”, 将一起执行案成功促成当事人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由被执行人张氏父子当场履行全部案款43000元,使原本反目成仇的当事人打开心结,重归于好,被当地村民传为一段佳话。
张氏父子与李某本是同村近邻,2005年初,张氏父子向李某借款2万元,借款到期后,张氏父子一直未归还本息,因此双方产生矛盾,直至对簿公堂。2013年5月24日,浏阳法院依法判决,张氏父子应偿还李某借款20 646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张氏父子迟迟不履行判决义务,李某遂于2013年11月8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当日立案受理。
立案后,申请人李某三番五次找被执行人张氏父子讨要欠款均遭到拒绝,李某一度情绪失控,扬言要放火烧掉张氏父子的房子,与其同归于尽。考虑到案件特殊情况,浏阳法院本着化解矛盾、案结事了的司法理念,一方面与李某积极沟通,做好思想疏导,稳定李某情绪;一方面积极寻找被执行人张氏父子的去向,并通过走访当地村委会和群众,利用集中查询平台,快速寻找张氏父子财产线索。根据线索得知张氏父子经营一花炮厂,但目前该厂经营状况处于亏损状态,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法官们并没有气馁,经过近十天的巡查,终于在张氏亲戚家找到了父子三人,便立即采取司法拘留,并对张氏父子在银行的21261元存款给与冻结、扣划,成高压态势。
司法拘留期间,执行法官站在村组邻里情分的角度,与张氏父子三人认真分析矛盾纠纷的起因、找出矛盾纠纷的根源,从多方面对张氏父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说理交谈。张氏父子最终认识到了自身行为给李某造成的不良影响,同意与李某执行和解。双方达成如下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张氏父子于协议达成之日立即付给申请人李某借款本息共计43000元。执行款当即履行,双方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该案圆满执结,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