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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法院四个“强化”促党建工作成绩斐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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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柳  发布时间:2014-01-09 08:44:26 打印 字号: | |
  2013年来,浏阳法院按照“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通过四个“强化”硬举措,不断创新机关党建工作,先后获得了 “湖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奖先进集体 ”、“长沙市优秀人民法院”、“长沙市先进基层工会”、“浏阳市党政服务工作先进单位”、“浏阳市政法系统群众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为促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强化理论武装,提升思想政治素养。抓好了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和贯彻,通过个人自学、集中教育等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撰写读书笔记236篇、理论调研文章45篇,其中1名党员干部在湖南省委组织的“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员教育工作”网络征文中获得了个人三等奖,9名党员干部在“学习十八大”征文比赛中分获该院一、二、三等奖;开展了经常性政治思想教育,全年政治学习任务分解到月,落实了“五必谈、五必访”,与68名党员干部进行了隔级谈心,走访慰问了10位困难离退休老党员干部和16位老党员干部遗属。

  强化组织建设,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制定了《党员百分制分类考核参考标准》,对各支部党员实行100分考核管理制度,严格考核程序;完善了常态工作交流机制,全年党组书记召开4次各支部书记会议,分解和部署每个季度党建工作任务;组织党员开展进社区活动,全年共有450人次党员参与进社区活动,开展了党员结对认亲的活动,先后在浏阳市七宝山乡硫铁矿矿区、关口街道水佳社区,与25户农户结对认亲,送去了棉被、粮食等物资及爱心款5000余元,帮群众解决实际生活困难58件。

  强化廉洁从政,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加强廉政教育,组织观看廉政警示片2场,发送廉政短信60余次,组织党员配偶旁听职务犯罪庭审1场,开展读书思廉4场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对违法违纪现象实行“零容忍”;推动“作风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杜绝了执法不规范、司法不文明、工作“庸、懒、散”等现象,按照党中央指示精神,全面整改,严格控制了公款消费,统一规范开展了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强化活动载体,丰富创先争优内涵。启动“季度之星”评选活动,每个季度根据人员分类管理要求,以全员表决形式产生“季度之星”7名,分别是“办案之星”4名、“法警之星”1名、“服务之星”2名。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组织干警参加省、市、县三级举办的各种文化体育竞赛活动共21次,获得各项奖牌12个。注重示范和引导作用,精心培育法院示范项目和示范点,经党总支推介,立案庭支部荣获“浏阳市便民利民文明示范窗口”,刑庭支部荣获“浏阳市共产党员示范岗”,园区荣获“浏阳市雷锋号示范窗口”等,以点带面浓厚了法院创先争优氛围。
责任编辑:杨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