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在浏阳法院园区法庭法官的不懈努力下,一起离婚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本是夫妻之间的离婚纠纷,由于双方互不相让,加之双方亲属的不当介入,使矛盾升级,逐渐演变成涉及地方和谐稳定的群体性事件。”浏阳市蕉溪乡某村高书记说道。
吴某与李某于1986年经他人介绍相识,李某答应入赘原告家,随后便开始一起生活。双方先后生育两个儿子,现都已成年。2006年,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双方开始分居。吴某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双方在财产分配上僵持不下,矛盾开始激化。2013年11月,小儿子结婚摆酒,没有邀请李某参加,李某一气之下,喊了几个人到小儿子家吵闹。喜事变成闹心事,没多久,小儿子也叫了一些人到李某处“说理”,双方发生了肢体冲突。离婚纠纷变成家庭之间的矛盾。当地村委、警方、政府几次协调,均因双方要求差距太大,协调无果。2014年1月5日,双方又一次为离婚问题争执,再次发生肢体冲突,双方的宗族也参与进来,矛盾愈加尖锐,还惊动了媒体。
浏阳法院园区法庭庭长周友庚得知这一情况后,第一时间奔赴当事人家里,稳定双方情绪,详细了解双方财产情况。为确保调解顺利,周庭长制定了详细的调解方案,并邀请了当事双方财产的关联人、两位村支书到庭参加调解。调解从双方宗族亲戚着手,告之和则两益,闹则双损。然后详细分析了双方的财产情况,要求双方当事人不仅要考虑自己情况,还要考虑整个家庭情况,换位思考。但李某认为自己入赘这么多年,坚持要40万补偿金,1栋老房子以及家庭承包权的份额。而吴某只愿意出10万补偿金,调解工作陷入困境。“当时调解工作很难推进,我们便开始采取第二方案,对双方进行背对背调解。”周庭长说道。“在背对背调解中,我们对双方算财产账,算家庭账、算亲情账,并请两位村支书当和事佬,不断拉近双方差距”。经过4个多小时的撮合,吴某愿意一次性支付20万元给李某,房屋等其他财产也得到合理分割,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一起矛盾可能再次升级的不稳定案件最终归于平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