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3日上午,在浏阳市召开的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浏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戴智明代表该院所作的工作报告得到了与会人大代表的充分肯定并获全票通过。
2013年,该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以及上级法院的悉心指导下,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总要求,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规范化服务型法院创建”为目标,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全年喜获“湖南省数字法院系统应用先进单位”、“长沙市优秀基层人民法院”等荣誉称号。一是致力于三个浏阳建设,强化执法办案,公正司法能力显著增强。全年受理各类案件10018件(含旧存案件),均衡结案率为93.2%,整体司法状况位居长沙法院系统前列。其中受理刑事案件990件审结922件,受理民事案件2918件审结2517件,受理行政案件54件审结49件,受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722件执结480件,新收民商事执行案件1570件,旧存955件,实际执结1602件。二是致力于服务型创建,强化司法为民,群众工作机制日趋完善。全年受理商事案件2802件,审结2315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5亿元。通过主动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全面落实便民利民措施、积极畅通诉求表达渠道等措施,服务型法院创建成果显著。三是致力于司法作风转变,强化队伍建设,干警综合素质稳步提升。通过加强政治思想和司法能力建设,党风廉政、纪律作风进一步得到提升,连续15年保持队伍“零违纪”。四是致力于规范化建设,强化工作创新,模范法院品牌全面彰显。以绩效管理模式、审判管理机制、工作管理制度的创新为驱动,强化自身规范化建设,有效地彰显了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模范法院的品牌。
2014年,该院将按照建设公正、高效、权威司法制度要求,力争在五个方面取得新成绩:一是以服务大局为第一要求,着力在促进转型跨越发展上有新作为。二是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着力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有新成效。三是以保障民生为第一目标,着力在回应群众司法需求上有新举措。四是以树立公信为第一追求,着力在提高执法办案质效上有新突破。五是以廉洁司法为第一标准,着力在提升队伍整体素质上有新进步。
与会代表在听完法院工作报告后表示,2013年市法院工作开展扎实有效,司法为民举措亮点纷呈,为浏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2014年法院工作部署思路清晰、明确,重点突出,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新需求,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