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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法院建司法生态修复机制保护森林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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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禹爱民 杨柳  发布时间:2014-01-26 09:03:04 打印 字号: | |
  素有“将军之乡”和“花炮之乡”美誉的浏阳,是湖南省重点林区之一,现有森林面积517万亩,森林蓄积量1180.6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68.8%。

  近年来,浏阳市人民法院通过严厉打击林业犯罪、建立生态修复机制、加大法律宣传力度等多项创新举措,为维护当地生态平衡做出了积极贡献。

  严惩犯罪:保护稀缺森林资源

 “我知道错了,只怪自己鬼迷心窍图那几个黑心钱,感谢法院公正判决,希望大家能以我为戒。”面对法院判决,犯罪嫌疑人张某追悔莫及。

  2012年6月4日深夜,张某伙同郑某(已判刑)等人带着采伐工具潜入大围山镇某林场,非法采伐7株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南方红豆杉,被一位正在山中巡查的护林员发现,张某等人见事情败露强行开车畏罪潜逃,直至今年3月被浏阳市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日前,法院对这一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依法判决张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万元。

  红豆杉号称植物中的“大熊猫”,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在浏阳极其珍贵,数量已经不多,且每年呈下降的趋势。为有力震慑犯罪,保护生态资源,浏阳法院将严厉惩处破坏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的刑事犯罪作为打击重点,三年来,浏阳法院共审结林业刑事案件253件,惩处涉林犯罪人员382名,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

  完善制度:规范量刑公正司法

  浏阳法院院长戴智明在调研中发现,浏阳涉林刑事案件很多,由于量刑规范化制度还不够完善,导致同案不同罚、量刑失衡的现象客观存在。

  为改变这一现状,林业庭的法官经过数月调查研究,认真分析总结涉林刑事案件的特点,并结合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指导意见,制定出台了《浏阳市人民法院常见林业刑事案件量刑规范化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并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试行。

  在审理汤某滥伐林木一案时,林业庭法官运用刑法相关规定和《实施细则》,该案成为了《实施细则》试行后的第一案。根据汤某的犯罪情节,合议庭最终判处汤某管制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案中违法所得也被没收,上缴国库。

  “《实施细则》的出台,从量刑的指导原则、基本方法、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常见涉林罪名的量刑等方面规范了法官刑罚自由裁量权,对我们法官以后审理林业案子有很好的指导作用,弥补了之前的空白。”分管林业审判工作的陈花梅副院长在介绍《实施细则》制定的相关情况时强调。

  生态修复:补植复绿以功赎罪

  “惩罚犯罪是手段,保护生态才是目的。我们在追究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案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将被告人补植复绿程度纳入量刑考量范围,以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浏阳法院林业审判庭庭长郑小罗介绍说。

  这种思路发轫于2010年审理黎某失火一案。家住浏阳市达浒镇丰田村的六旬老汉黎某在自家屋后荒土栽植油茶时,因抽烟不慎引发山火,造成森林火灾。审理期间,黎某及其家属多次恳求法院宽大处理,并表示原意将烧毁的15.4公顷林地上补种林木,以弥补自身罪过。

  考虑到在森林高火险期内,类似黎某这种过失行为引发的森林火灾较普遍,要从严惩处失火被告人容易做到,但要从根本上修复受损的生态却很难。经过权衡,法院最终以失火罪判处黎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如今,在黎某及其家人的共同努力下,15.4公顷被烧毁的林地重新披上了靓丽绿装。自生态修复机制建立以来,全市已有35起案件3623.56亩的被毁林地得以修复。

  立体宣传:护林意识深植人心

  2010年至2012年期间,浏阳市沿溪镇沙龙村村民杨某先后5次在辖区林场联营造林山场内盗伐林木,共盗得杉原木5.032立方米,这既是对森林资源的破坏,也影响了林区秩序的稳定。

  为震慑盗伐林木犯罪,同时起到教育警示目的,浏阳法院林业审判庭法官日前将庭审现场设在沿溪镇沙龙村,进行公开审理。并邀请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等400余人参与旁听。

  “庭审现场就是最好的教育课堂,只有通过广泛宣传才能使爱林护林意识深植人心。”一名参与现场旁听的市人大代表如是说。

  据郑小罗介绍,三年来,自己所在的林业审判庭共开展巡回审理22场,开展林业法律宣传15场次,受教育群众每年达15000余人。

  为增强当地群众的爱林护林意识,该院定期组织林业审判人员走村串户,利用张贴标语、现场演讲等形式,向广大村民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通过设立司法绿色信箱、发放值班法官便民联系卡等形式,畅通法院与公众之间的信息交流,收到并回复绿色信箱邮件45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50余次,为乡民解决法律疑难问题180多个。

  与此同时,该院加强对补植复绿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向司法局送达审前评估调查函,在案件生效后,及时将生效文书送达森林公安,以做好案件的后续工作。并积极构建“三调联动”机制,加强与辖区内连云山、道吾山、张坊等9个林场所在地村委会、司法所和林业站和联系协调,参与或指导上述组织共同化解林业纠纷189件,有力巩固和提升了浏阳市的生态品牌效应。

   ——法制网 http://www.legaldaily.com.cn/zfzz/content/2014-01/23/content_5227041.htm?node=53440
责任编辑:禹爱民 杨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