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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冷暴力”后起诉离婚 法院悉心调解双方和平“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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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卢方荣 杨柳  发布时间:2014-03-26 14:42:30 打印 字号: | |
  因夫妻性格不和,丈夫常年冷落妻子并与妻子分居。3月25日,浏阳法院大瑶法庭审结了这起离婚案,双方最终达成了自愿离婚的调解协议而和平“分手”。

  原告黄某与妻子柳某1988年经人介绍相识后结婚,婚后生育两个女儿,现均已成年。结婚以来,因夫妻性格不和,常因家庭琐事,黄某便随意责骂妻子柳某,并对柳某实施家庭“冷暴力”,致使夫妻感情很不和谐。自2013年2月起,黄某与柳某开始分居。2014年3月25日,黄某向大瑶法庭起诉离婚。

  被告柳某辩称,婚后夫妻感情尚可,但原告黄某重男轻女观念严重,常因生活小事发生争吵,双方没有共同语言,加之原告有外遇,经常不顾家,同意与原告离婚。

  承办法官详细了解案情后,现场做起了双方的调解工作。承办法官从情理入手,向双方释明了夫妻之间的法律关系和离婚的后果,同时,法官对黄某在感情上实施“冷暴力”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把妻子当空气不与其沟通,是换了一种形式的家庭暴力,长久下去最终只会伤害了夫妻原有的感情。通过沟通交流,黄某对自己的行为向柳某道歉,柳某也原谅了黄某,但双方均表示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并希望对方能够在今后过得更好。

  基于双方均达成了离婚共识,最终,在法官主持调解下,原被告就离婚达成了一致意见,调解协议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归柳某所有,另黄某自愿支付给柳某人民币30000元。
责任编辑:李昭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