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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身份偷越国边境 主动投案获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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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余园静 李昭菲  发布时间:2014-07-30 16:15:08 打印 字号: | |
  广东女子肖某某,为出国旅游和学艺,冒用朋友的身份骗取护照,五年内偷越马来西亚、香港等国、边境17次,因看到马航失联班机曝出假护照新闻,自知触犯了刑律,遂主动投案自首。近日,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一审以偷越国(边)境罪,判处被告人肖某某拘役六个月,宣告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肖某某在广东打工期间与湖南浏阳人彭某相熟。2008年9月,肖某某看到彭某将家人的户口薄随身带在身上,提出借用户口薄,随即利用彭某的小姑子——浏阳永和镇村民李某某的户口薄办理了身份证挂失,并冒用李某某户口薄上的个人信息办理了居民身份证(头像为被告人肖某某本人)。2008年10月,肖某某持冒领的居民身份证在浏阳市公安局出入境大队办理了护照和往来港澳通行证,并于2008年11月3日至2009年5月1日期间持上述往来港澳通行证先后5次出境至香港游玩,于2009年3月7日至2013年3月11日期间持上述护照先后12次出国至马来西亚学习厨艺。

  据被告人肖某某供述,马航失联事件发生后,她从新闻上看到国际刑警组织揭露假护照的事情,担心自己被调查“惹上麻烦”,于是决定投案自首。2014年3月12日,被告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肖某某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冒用他人出入境证件,先后17次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偷越国(边)境罪,因其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同时被告人所在基层组织均证明对其具备监管帮教条件,可对其适用缓刑,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李昭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