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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巧”执行 被执行人“乖”认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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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柳  发布时间:2014-12-03 17:29:12 打印 字号: | |
  12月2日,家住浏阳市洞阳镇的申请人陈某某从浏阳法院执行局领到最后一笔18.5万元的执行款。至此,这起执行标的达610多万元的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陈某某与浏阳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法院起诉,要求该公司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后经审理,法院最终判决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支付陈某某本息共计610多万元。因该公司一直未支付工程款,2月26日,陈某某依据法院的生效判决向浏阳法院申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一方面通过核实被执行人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财产状况,了解到被执行人尚有多套未出售的商品房,为敦促被执行人尽快付款,承办法官根据执行标的额度对被执行人的22套商品房依法进行查封,并拟组织对22套商品房进行评估、拍卖。另一方面,承办法官通过网上查询,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进行持续监控,发现被执行人某银行账户的资金往来总是即进即出,存在恶意转移资金的嫌疑。通过外围调查发现,10月22日在被执行人的某银行账户上,一笔630多万元的资金进账后又于10月23日转至个人账户,执行法官立即对该账户上的余额依法进行扣划,并予以冻结。根据被执行人提供的线索,通过调查核实,承办法官发现了被执行人未经法院同意,私自与多人签订了商品房认购协议,收取了每套住房2万元的认购金,有变卖上述被查封的22套房产的嫌疑,严重妨害了司法活动,执行法官据此对被执行人适用罚款的强制措施,并拟启用刑事处罚措施,面对强大的执行威慑,被执行人随即主动分期分批交纳案款,并最终于12月2日将610多万元款项全部结清。

  今年以来,浏阳法院不断加大执行力度,严厉打击规避、抗拒执行行为,依法准确适用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及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害公务罪等刑罚措施,对有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罚款80余万元,对76名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推荐83名被执行人列入社会征信黑名单。同时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新媒体,积极采取新闻曝光、悬赏执行、集中查控等手段,让执行“老赖”无处遁形,共发布悬赏公告2期150余人次,利用网络司法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信息30353条、车辆信息1862条、房产信息1931条,竭力兑现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责任编辑:李昭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