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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法制周报》:六子女赡养父母起纷争 法官上门调解弥合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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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昭菲 罗勇  发布时间:2015-07-07 10:52:07 打印 字号: | |
  一个炎热的午后,浏阳市蕉溪乡高升村村民高大爷拄着拐杖艰难地走进园区法庭,来不及擦干满脸的汗水,就焦急地请求法官为他主持公道。

  法官经过详细询问得知,这位老人已80高龄,系四级肢体残疾人,和老伴共育有三儿三女共六个子女,之前子女们轮流赡养相安无事,但自从去年老伴患重度老年痴呆后,子女们就互相推诿不愿意赡养父母了,老人无奈只得请求法庭帮助。

  听完老人的讲述,立案法官对老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后,立马为老人立案。承办法官郭应湘认真阅卷后,从有利于解决纷争、维系亲情、宣传法制的角度出发,决定巡回审理此案。

  7月3日上午,郭法官和两位人民陪审员、书记员来到蕉溪乡高升村村委会,临时摆放了一个简易的巡回法庭。原被告双方如约赴庭,附近300余名村民也从四面八方赶来现场旁听,一时间村委会礼堂里已是座无虚席。通过一番庭审调查得知,六个子女并非不愿意赡养父母,而是在赡养责任分配上产生了分歧,导致子女间有了矛盾。加上母亲身患老年痴呆后,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保姆也不愿意继续照顾,加重了子女的赡养负担。在庭审现场,老人及六个子女都表明了自己的态度,老人要求六个子女轮流赡养自己,六个子女也表态同意赡养老人,但是对于如何分配赡养责任双方始终僵持不下。

  眼看庭审过程已持续了4个多小时,郭法官决定趁热打铁,当庭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郭法官苦口婆心的向六个子女劝说:“赡养老人是作为子女的基本义务,作为赡养人,你们都是兄弟姊妹,本应互谅互让,相互尊重,在赡养父母的问题上不应当存在争议,而应尽自己所能让父母享受天伦之乐,以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法官和人民陪审员从讲述法律、阐明道理、直述情义等方面向被告方进行调解工作,并和双方一起商议赡养老人方案。一个多小时后,原被告双方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在双方签订的调解协议中,明确了每位子女赡养老人的时间和赡养方式,同时还确定了老伴的医疗费和两位老人百年后的丧葬费的分担。

  调解结束后,老人脸上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紧紧握住了法官的双手,不停地道谢。随后,子女们搀扶着老人回了家。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不仅让子女们从内心真正认识到“百善孝为先”的道理,也给在场的村民上了一堂精彩的法治讲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中国法院网链接:http://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5/07/id/1663264.shtml

法制周报链接:http://www.efaw.cn/a/fazhizhoubao/2015/0709/8391.html
来源:园区法庭
责任编辑:李昭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