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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邱山东到浏阳法院调研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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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昭菲  发布时间:2015-10-12 08:59:39 打印 字号: | |
  • 邱山东书记从四个方面对法院工作提出新的要求
  10月10日,浏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邱山东一行来到浏阳法院进行调研。浏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戴智明及其他在家班子成员参加调研。

  座谈会上,戴智明院长向邱山东一行详细汇报了浏阳法院近年来在执法办案、队伍建设、司法为民及司法改革等方面的工作情况以及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听取汇报后,邱山东书记对浏阳法院近年来的各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浏阳法院班子团结务实、勇于担当,法院队伍有活力、作风硬,在发挥司法职能,解决“案多人少”矛盾,支持市委、政府中心工作,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等方面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为浏阳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邱山东书记从四个方面对法院工作提出新的要求。他强调,一是要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法院工作之本。坚持讲政治、崇法治、守纪律、顾大局,确保党的政策与法律法规的有机统一;坚持服务大局意识,使浏阳市委作出的重大工作布局在法院工作中得到充分体现;坚持重大问题、重大事件、重大事项定期交流汇报制度,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要始终把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作为法院工作之责。找准法院工作与全市大局的结合点,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综合治理,推进平安浏阳建设;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定纷止争、规则指引作用,强化民生民权的保护;做好审判运行前瞻性研究,为市委决策提供参考;行政审判强调监督与协调,从实质上化解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之间的矛盾,提高依法治市水平;穷尽一切执行措施,提高实际执结率,确保当事人胜诉权益的实现。三是要始终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法院工作之魂。一件错案的影响力超过千万起合格案件的影响。因此,要强化案件质量第一理念,严格公正司法谨防虚假错案的发生,提升案件质效;要树立司法为民工作理念,以保障人民群众利益为宗旨,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落实司法为民;要大力推进司法公开,积极构建公开、透明的阳光司法机制,使人民群众理解并支持法院工作。四是要始终把锻造过硬队伍作为法院工作之基。建设高素质的法院队伍是做好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保证。要以树立理想信念为重点,加强政治思想建设;要以提升业务水平为重点,加强司法能力建设;要以公正清廉为重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以司法改革为重点,加强法院制度建设。

  最后,邱山东书记表示,对于法院工作面临的一些问题和困难,需要市委政法委支持的,将认真研究,提供保障,搞好协调。座谈会上,其他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分别汇报了相关工作情况。
责任编辑:何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