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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网法院频道:浏阳法院判决首例传播性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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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余园静 杨柳  发布时间:2016-02-02 08:36:26 打印 字号: | |
  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卖淫活动,周某无视法律、铤而走险的行为使她最终受到法律的严惩。1月26日,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周某传播性病罪一案,当庭判决被告人周某犯传播性病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这是浏阳法院判决首例传播性病罪。

  经审理查明,2014年3月11日、2015年2月23日被告人周某因卖淫被公安机关查获,公安机关安排医院对其进行血清检测,被查出均为RPR(梅毒)呈阳性。公安机关当即将结果告知了被告人周某,并禁止被告人周某从事该类服务性活动。2015年10月26日上午8时许,被告人周某在本市城区罗家坝某旅社内与本市老年人王某某进行性交易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随后,经在医院进行血清检测后,被告人周某RPR仍呈阳性。

  浏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梅毒而进行卖淫活动,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性病罪。被告人周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但被告人周某有劣迹,可以酌情从重处罚。据此,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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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