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法官,我父亲让我专程将这面锦旗送给您,谢谢您的帮助和鼓励,让我们家摆脱了困境!”近日,浏阳市葛家乡新建村的李某来到浏阳法院民一庭,将一面书写着“匡扶正义,热心为民”的锦旗送到了法官张如意的手中,并对张法官当面表达了谢意。
2014年11月,李某的父亲李某先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受伤致残,前后花去医疗费14万余元,使原本贫寒的家庭负债累累。然而,肇事者陈某因犯罪被判刑入狱后,并未向李某先支付任何医疗费用。考虑到陈某仍在监狱服刑,目前尚缺乏偿还能力,自己还需后续治疗,李某先便将肇事车辆的保险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浏阳支公司诉至浏阳法院。
立案后,承办法官张如意多次召集保险公司与李某先的家人就赔偿问题展开调解,分析法律关系,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并促使当事人积极地沟通交流,但均未果。2016年3月,该案进行了审理开庭,庭审中张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因双方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最终该院根据庭审认定的证据和查明的事实,依法判决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浏阳支公司向原告支付赔偿金12万元。
判决生效后,鉴于原告的实际情况,保险公司及时向原告支付了全部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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