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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浏阳法院破解“案多人少”工作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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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柳  发布时间:2016-07-05 16:31:34 打印 字号: | |
  日前,浏阳法院接待了来自黑龙江、河南、海南、云南代表团的23位全国人大代表,他们此行的目的明确:亲身感受该院为破解“案多人少”矛盾而进行体制机制改革的探索与努力。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是一个名扬全国的模范法院。自2012年这个不同寻常的年度,走上“全国模范法院”的领奖台以来,该院面对沉甸甸的荣誉,并没有停滞不前,而是本着“固本强基、稳中有进”的指导方针,在司法改革的浪潮中扬帆起航,奋勇争先,又相继荣膺了长沙市优秀基层人民法院、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等荣誉称号。

  在新一轮人民法院的司法改革中,基层法院面临新的考验,受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升级等因素影响,立案数量不断攀升,而待遇不高、对人才吸引力小的现实状况带来的法官净增数量减少,这“一多一少”的矛盾如何破解?是老百姓关注的焦点,也是浏阳市人民法院面临的现实问题。

  “案件数量不断上升和法官人数增长少在很多人看来是一对矛盾,但我们有破解矛盾的方法。”面对问题,该院戴智明院长显然胸有成竹,“我院通过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进一步健全权利运行机制,让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各尽其责、形成合力,提升审判工作的整体效能。同时,我院还通过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加强信息化建设、促进区域间司法协作等多种手段,最大限度利用有限资源破解决‘案多人少’问题。”

  挖潜:实现审判精英化

  5月27日上午9时许,该院民一庭办公室里,当事人李某将一面写着“匡扶正义,热心为民”的锦旗送到了法官张如意手中。原来,李某的父亲因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两年多没有得到赔偿款,后通过向法院起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拿到了保险公司12万元的赔偿金。李某把这一切都归因于张法官的司法为民。

  张如意这样告诉笔者:“与其说把功劳归结于我,还不如说归结于我们赶上了司法改革的好时机。司法改革让我们法官从非审判性事务中解放出来,专注案件审理,办案质效比以前大大提高了。”

  以往,案件审理由合议庭负责,裁判文书则由庭长和主管院长签发,“审者不判、判者不审”、权责不明的问题十分突出,严重影响着审判一线法官的办案效果、效率和积极性。针对这一问题,浏阳法院做了一系列的探索和实践。

  据了解,该院自2003年便开始推行法官助理制度改革,目前已经进行了两次法官遴选,全院实行“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审判运行模式,以审判为中心设定法官职数,确定不同序列人员职责,选拔优秀法官在一线办案,以凸显法官的中心地位,增强法官职业尊荣感。在改革过程中,该院对人员分类管理、推进审判权合理运行上也做了一些探索和实践,明确并细化主审法官、合议庭的裁判权力,确保让审理者裁判,同时加快完善类型化案件处理机制,确保法律适用上的统一和裁判的公正。

  本轮司法体制改革推行后,该院为进一步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一是保障法官专司审判,把送达、排期等工作集中到诉讼服务中心由专人负责;二是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在执行部门设置了集中保全组,安排专人从事保全工作;三是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将人民陪审员数量从原来的68人增加到234人,探索了人民陪审员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问题,并参与文书送达、主持庭前调解、参与执行调解等,减轻了法官的工作压力,也提高了工作效率。

  根据湖南省高院的通报表扬显示,2014年和2015年,浏阳法院连续两年成为湖南省收案数、结案数、人均结案数最多的基层法院,且两年中共有59名法官和执行员进入全省办案百强名单,今年截至4月,已有22名法官进入全省办案百强名单。

  促效:推动办案信息化

  “真没想到,现在网上可以同步看到裁判文书了,裁判说理一看就懂,真长了见识!”2014年2月,浏阳市民刘先生因合同纠纷到浏阳法院起诉,该院立案庭法官一边向其说明《受理案件通知书》中有关裁判文书上网的规定,一边当场示范文书上网,刘先生看后感叹不已。

  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后,该院便将裁判文书“晒”到网上,充分利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法院庭审直播网、浏阳法院网等媒介,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将生效裁判文书准确及时的上传到网上。

  分管信息化建设的周超副院长告诉记者,2014年起,该院着力加强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审判执行效率,同时逐步推行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形成倒逼机制,让法官的工作成效接受群众的检阅,现该做法已取得一定成效。

  近年来,浏阳法院顺应司法改革新需求,坚持创新驱动,着力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启动了“互联网+”诉讼服务平台及数字法庭建设项目,严格实行裁判文书上网,实现了依法应公开的100%公开,充分发挥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的信息公示作用,积极开展庭审直播、法院开放日、视频直播等活动。通过主动公开法院受案范围、立案条件、诉讼执行进展、裁判理由等信息,既便利了群众诉讼,又提升了司法公信,从而间接减少了涉诉信访件数量,避免了缠诉缠访。2012年该院信访件为408件次,2015年降低到260件次,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优制:促进纠纷解决机制多元化

  4月28日上午8点30分,浏阳市住房保障局内,该院率先成立的全省首家物业纠纷巡回法庭首次开庭,标志着浏阳市物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在长沙地区率先迈出了一大步,这也是该院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一次有益尝试。

  “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我院利用浏阳市新成立物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这一契机,挂牌设立物业纠纷巡回法庭,既为当事人提供了一个高效便利的司法维权渠道,又能对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有效地业务指导,从而实现物业纠纷人民调解与司法调处的无缝对接。”周超副院长介绍道。

  其实,2009年起,浏阳法院就开始探索建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如在全市401个村、社区各聘请一名司法协助员,构建了覆盖全市401个村、社区的“司法便民服务网”;与司法局联合在法院机关成立“三调联动”调解室,着重开展诉前(立案)调解和诉中委托调解;在辖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及社会矛盾调解中心设立了“三调联动”工作联络室,及时了解辖区内矛盾纠纷情况、积极指导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有效解答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咨询等。近三年来,浏阳法院法官参与和指导人民调解员调解矛盾纠纷1210次,调解好矛盾纠纷764起,组织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63场2055余人次。

  然而,浏阳法院并不仅仅止步于此,在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路上,它又“敢为人先”将触角延伸,2016年相继成立了全省首家物业纠纷巡回法庭、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进一步强化非诉纠纷解决机制与诉讼的有机衔接、相互协调,充分发挥‘三调联动’工作机制作用,提升非诉纠纷解决机制化解纠纷的权威性,推动当事人选择适当的纠纷解决方式,构建了系统、科学的多元纠纷解决体系,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评价。

  协作:深化湘赣边区域司法协作机制

  “这次多亏了湘赣边区域法院司法协作机制这个平台,让我们在异地执行也能感受到和本地执行一样方便、快捷。”2015年11月4日,在成功执行一起产品责任赔偿案后,江西省莲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长吴梅生发出了这样的感慨。至此,自湘赣边区域法院司法协作共同体成立后,这起作为浏阳法院与莲花法院首次执行合作的案件得以圆满结案。

  为使跨区域司法协助由原来的“被动型”转入“主动型”状态,使各合作法院之间在合作事项的实施过程中极尽人力、财力、物力上的支持,2015年9月10日,该院倡议发起并组织召开了湘赣边区域法院司法协作首届联席会议,与会10个市县法院院长共同签署了《湘赣边区域法院司法协作框架协议》、《湘赣边区域基层法院异地执行协助协作规定》、《湘赣边区域法院司法协作联席会议制度》等多项文件。自此,湘赣边区域司法共同体正式成立。

  “湘赣边区域法院通过建立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统一司法尺度,减少‘司法壁垒’,提升司法合力,将推动区域法院的协作发展迈入全新的阶段。”浏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邱山东评价道,“区域内法院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合作法院之间的互联、互通力度,使区域内法院能够为湘赣边区域合作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

  通过深化司法协作,该院在信息共享联动、异地执行协助、委托协助送达、委托调查取证等工作上均得到了兄弟法院的大力支持,目前相关工作进展良好,过去协助办案效率不高的现象得到极大改善,工作压力也得到缓解。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的开局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从目前浏阳法院工作运行的情况来看,克服案多人少矛盾的各项举措,基本上实现了预期效果,服务群众和保障审判的能力越来越强,群众满意度有了很大程度的改善,审判质效得到大幅提升。该院2013年受理案件11106件,结案8130件;2014年受理案件15021件,结案11745件;2015年受理案件18638件,结案15362件,连续三年收、结案数及人均结案数均位居全省基层法院第一。

  浏阳法院院长戴智明说:“为贯彻落实好司法体制改革,写好破解‘案多人少’这篇大文章,对浏阳法院来说责无旁贷。我院将不断探索与努力,从根本上破解案多人少的问题,真正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责任编辑:彭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