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装变成了法袍,军营变成了法院,而军人那股坚忍不拔、团结协作、勇往直前的精气神却从未改变。——题记
在浏阳市人民法院干警队伍里,有着这样一群重要的生力军。他们由军队复退、转业而来,面对新岗位、新要求,坚持从零学起,不断完成角色转变,提升业务水平,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发挥着积极作用。如今,有的同志成了“办案能手”,有的同志成了“服务之星”,有的同志走上了重要的领导岗位,为浏阳法院各项工作的发展贡献出了智慧与力量。
从“门外汉”到业务骨干
1998年9月,刚从国防科工委某基地转业到法院的王伟,对法律知识比较陌生。为了尽快适应法院的工作环境,胜任工作要求,他暗下决心:一定要尽快适应自己的角色转变。王伟先后在官渡法庭、沿溪法庭、大瑶法庭、民一庭、执行局工作,曾多次荣获“浏阳市优秀公务员”、“浏阳法院优秀共产党员”、“浏阳法院先进个人”。
2011年1月,王伟因工作能力突出被安排到执行局工作至今。由于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加之参加法院安排的各种培训,王伟迅速成长为一名执行局的业务骨干。2013年初,他接手一起涉案标的巨大、人数众多的执行案件,因牵连26户拆迁户补偿安置问题,社会关注度较高。为了处置好被执行人所有的一块国有土地,尽早使拆迁户做好分配方案。他一方面多次到长沙市国土局、住建委、规划局等单位调查核实该土地的性质、规划等情况,协助评估拍卖;一方面多次与拆迁户及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联系协调,最终促使该宗土地依法拍卖得款3400万元,并使每一位申请人按分配方案分到了执行款。
“部队中练就的好传统、好作风和过硬本领,是我做好执行工作的法宝。”王伟谈到自己的办案经验时说。近三年他累计执结案件656件,其中2014年被长沙中院记三等功一次,在 2014年“司法公正长沙行”活动优秀案件评比中荣获三等奖,2014年、2015年连续两年位列湖南省法院执行案件结案数“百强”名单,并连续两年位列该院执行案件结案数第一名。
服务干警的“贴心管家”
“从部队到地方,无论是工作环境还是工作性质都有着很大的转变。要正确定位自身角色,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永葆军人本色。”该院政工室副主任曹科感慨道。
2011年8月,曹科从广西某部队转业来到浏阳法院,正逢该院人事变动期,根据用人需要,他被分配到院办公室工作。从部队里带领百来号人的连长,到法院后勤部门做服务工作,曹科没有半点怨言,迅速完成角色转换,尽快进入新的工作状态。办公室的工作事无巨细,关系到法院干警的衣、食、住、行以及法院审判工作的正常运转,曹科深知此道,工作中他充分发挥人民军队“吃苦、奉献、战斗、服务”的优良作风,低调做人、高调做事、热情服务,出色地完成了办公接待、会务等事务性工作。
因为在办公室工作成绩突出,工作仅一年曹科就被提拔为该院政工室副主任,负责党建、司法绩效等工作,他始终把“站在人后、默默奉献;做在人前、心系审判”作为自己的座右铭,力争主动、创新工作,力争将后勤工作做到尽善尽美,曾多次被评为“浏阳市优秀公务员”、“浏阳法院先进个人”,圆满地完成了自己的二次转型。
见义勇为的“不留名英雄”
1998年9月,许大恩从广州军区某部队转业进入法院,多年来先后在北盛法庭、大瑶法庭、执行局、法警大队工作,担任书记员、副庭长、法警大队副大队长等职务,荣获“2001年度浏阳市十佳政法干警”,并多次被评为“浏阳市优秀公务员”、“浏阳法院先进个人”、“浏阳法院优秀共产党员”。
2005年12月至今,许大恩被安排至该院法警大队工作,军人出身的他脱下军装穿上警服后,一直坚持带领法警们开展警务科目体能训练,充分发挥“掉皮掉肉不掉队,流血流汗不流泪”的精神,与法警们同吃同住,一起摸爬滚打,高标准完成各项集训任务,并亲自带队完成提押、值庭、送达工作,确保了安全提押、还押,防止了被告人脱逃、自残事件发生,保障了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2015年8月16日20时许,一则寻找“救命恩人”的微信传遍了浏阳微友们的微信群。原来,当晚8点,在浏阳河冬泳基地码头,一位90后少年下河游泳溺水,危急时刻,正在河边散步的许大恩借来救生浮球,跃入河中最终将少年成功救起,而他却不留名地走了。通过媒体帮助,少年最终找到了“恩人”许大恩。因许大恩的义举被媒体推介后,他被授予了“浏阳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浏阳法院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李守荣介绍,目前,浏阳法院有军转干部55人(含离退休人员),约占全院干警的1/4。一直以来,该院注重培养、大胆使用军转干部,充分发挥他们的骨干作用,极大地调动了他们献身司法审判事业的积极性,55人中已有34人先后走上中层领导岗位,成为法院队伍的中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