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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法院召开党组中心学习组(扩大)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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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菁  发布时间:2016-09-07 11:12:39 打印 字号: | |
  • 党组中心学习组(扩大)会议现场
  • 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李波在会上作指示
  • 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周超在会上传达中共浏阳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精神
  • 院党组成员、市纪委派驻法院纪检组组长陈向前在会上解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9月6日下午,浏阳法院召开党组中心学习组(扩大)会议。院全体班子成员和各庭室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李波主持。

  会上,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周超传达了中共浏阳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精神,全面系统解读了长沙市委常委、浏阳市委书记曹立军同志和浏阳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秦跃平在党代会上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指出,党代会报告对浏阳近几年的发展进行了全面的概括,振奋人心,并对浏阳未来的发展描述了一个美好的蓝图,完全符合浏阳实际。就学习、贯彻、落实党代会精神,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李波提出两点要求:一是要注重依法受理和严格审查相结合,切实提升立案工作质效;二是要注重依法受理与多元化解相结合,高效化解矛盾纠纷。

  会议还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了专题学习,党组成员、市纪委派驻法院纪检组组长陈向前全面解读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并传达了市纪委8月30日“雁过拔毛”专项整治会议精神,下发了《浏阳市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集中整治的通知》。会上,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李波就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作出强调:一是要班子带头,以上率下,充分发挥班子成员的表率作用;二是要抓细抓小,落实责任,从严从实抓好作风建设;三是要遵循规律,探索前行,公正高效履行职责。

  会上,民二庭庭长何志远、园区法庭庭长周友庚就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进行了主题发言。民一庭庭长罗艳芳、镇头法庭庭长谭卫明就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各自发表了心得体会。
责任编辑:彭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