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7日至30日,在浏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浏阳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李波全票当选为浏阳市人民法院院长和长沙市人大代表,代表该院作的工作报告获得人大代表全票通过。
四年来,浏阳法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上级法院的悉心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牢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挺进三十强,再创新辉煌”的目标,认真执行市十六届人大各次会议决议,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四年来,该院共受理案件54190件,审执结案件50931件,结案率为93.9%,案件数量连续四年居全省基层法院第一,司法绩效连续四年居长沙法院系统前列,在上届荣获“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模范法院”的基础上,又相继获得“长沙市优秀基层人民法院”“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等荣誉称号。
今后五年,浏阳法院将围绕“创一流业绩,带一流队伍,树一流形象”的目标,力争抓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牢牢把握政治方向,在服务大局上有新作为。始终牢记政治担当和政治责任,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浏阳“建设‘两个中心’、进军全国十强”的重大意义,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和人大代表监督,自觉融入并服务保障好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二是狠抓执法办案要务,在公正司法上有新业绩。始终立足司法工作职能,切实发挥审判执行的规则指引和社会导向作用,全力营造公正和谐的社会氛围。三是坚持因地制宜推进,在改革创新上有新突破。坚持问题导向,把上级顶层设计和地方工作实际结合起来,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四是主动聚焦能力作风,在队伍建设上有新成效。坚持从严管党、从严治院方针,以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党组织建设为抓手,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队伍建设为方向,按照政治、业务、责任、纪律、作风“五个过硬”的要求,凝心聚力抓班子、带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