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二是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是12月13日晚8点浏阳市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马仲林为该市一中300余名学生上课的一幕情景。
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普法教育课,法官选择了夜间“走入课堂”,让学生们在紧张的学习之余感受到轻松愉悦的法制宣讲氛围。
授课中,马仲林结合近年来法院审理青少年犯罪的典型案例,讲述了中国现行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规定,对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特点进行了总结,并结合中学生的身心特点,对如何预防和抵制校园暴力、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护等知识进行了耐心讲解,并向同学们赠送了《年轻真好》、《依靠自我》、《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等书籍,鼓励同学们要学法、知法、守法、懂法、用法,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走好青春的每一步。
近年来,为关爱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浏阳法院深入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20余次,通过组织进学校举办法制讲座、组织学生庭审观摩、指导学生开展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进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有效丰富了学生们的法律知识、增强了法律意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