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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劳务工资起纠纷 调解当即履行化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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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雷博  发布时间:2017-03-16 13:56:55 打印 字号: | |
原告余某从法官手中领取案款
  2017年3月13日,一个普通的工作日下午,在浏阳市人民法院园区法庭杨果法官的办公室里出现了暖心的一幕。原、被告握手言和,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当年逾古稀的原告余某从杨果法官手中接过17000元劳务工资款时,连声向法官道着“感谢”。

  原来,四年前,余某的儿子余某某被同村的罗某雇佣在其承包工地上从事木工。2013年,在结算工资时,罗某因无钱支付,向余某某出具了一张工资欠条。后罗某陆续向余某某清偿欠款,至2017年1月,罗某尚欠余某某部分劳务工资未清偿。2017年初,余某某因交通事故受伤严重急需资金治疗,遂于2017年1月19日提起诉讼,要求罗某尽快支付其劳务工资40000余元。2017年1月26日,余某某因抢救无效死亡。后余某作为余某某唯一的法定继承人依法参加诉讼。

  开庭前,杨果耐心与余某进行沟通,了解得知目前老人还沉浸在丧子的悲痛中,杨果便联系老人所在村组的干部、邻居共同关心老人的生活。同时,杨果将老人的情况向罗某进行了说明,并对案件中的法律关系进行了释明。罗某表示,只是对欠款数额有异议。由于余某某已过世,杨果便三次组织余某与罗某当面核对每笔工资账目情况,最终双方均认可罗某尚欠余某某劳务工资17000元,且罗某表态自愿承担本案诉讼费用。3月13日,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后,被告也表示作为同村乡邻,以后也会常去看望老人,至此原被告之间的矛盾最终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杨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