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上午,浏阳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正式揭牌成立。浏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清,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王坤球,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波,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综治办主任高志仕,市林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廖文晖,市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洪湖出席揭牌仪式及座谈会。浏阳市法院党组成员周超主持会议。陈清副主任、李波院长共同为新成立的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揭牌。
会上,李波院长介绍了近年来该院涉及环境资源保护相关案件的审理情况以及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建设的相关情况。据了解,此前,浏阳法院环境资源案件以林业刑事案件为主,主要由林业审判庭办理。近三年来该院共受理林业刑事案件127件,审结118 件,案件主要涉及盗伐、滥伐林木,失火,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类型,且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由于环境资源案件数量不断增长,人民群众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环境纠纷、维护环境权益的情况越来越多,浏阳法院不断探索环境资源保护新举措,回应人民群众对环境司法保护的期待。
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绿水青山离不开法治保障。由于环境资源案件普遍涉及范围很广,且具有高度复合性和专业技术性,审理难度很大,为了进一步提升环境审判专业化水平,浏阳法院着力构建包括审判机构、审判机制、审判流程、审判理念以及审判团队在内的“五位一体”专业化体系。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的成立就是其中一项重要举措。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设在该院林业庭,将实行环境资源领域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三审合一”的审判模式,主要审理有关涉及大气、水、土壤等自然环境污染侵权纠纷的案件,涉及地质矿产资源保护、开发有关权属争议纠纷的案件,涉及森林等自然资源环境保护、开发、利用等环境资源纠纷的案件,以及该院有管辖权的其它一审环境污染案件。
以此为契机,接下来,浏阳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大力度公正高效开展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审判工作,从严、从重、从快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行为,营造以保护生态环境为荣、以破坏生态环境为耻的社会氛围;依法加大环境案件执行力度,对行政机关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又不积极配合执行的相关企业将加大强制执行力度,确保被执行人的法律责任落实到位;依法妥善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对该类案件要加强宣传、指导,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有效维护公众环境权益;推动构建法院与林业、环保等环境资源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协调机制,为提升浏阳青山绿水环境资源优势,增强环境资源承载力和生态容量,推进浏阳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
会后,浏阳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敲响了第一记法槌,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被告人郑某某滥伐林木罪刑事案件。被告人郑某某因犯滥伐林木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