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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位当事人现场领取执行款461万元
浏阳法院召开“执行攻坚年”专项行动兑现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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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柳  发布时间:2017-05-11 18:52:27 打印 字号: | |
  • 执行兑现大会现场
  • 申请执行人上台领取现金
  • 申请执行人上台领取支票
  • 宣布对10名被执行人的司法拘留决定
  • 李波院长接受媒体采访
  • 《浏阳日报》专版刊登的执行悬赏公告
  5月11日,浏阳市人民法院召开“执行攻坚年”专项行动兑现大会,向10名申请执行人现场发放461万元执行款,并对10名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被执行人宣布了司法拘留决定。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部署要求,浏阳法院今年年初专门制定了工作方案,将2017年确定为“执行攻坚年”,并将‘执行会战、执行公开、执行曝光、执行兑现、执行联动’五位一体的工作举措作为“执行攻坚年”活动的重要内容。自今年3月份开展执行攻坚年活动以来,截至目前,实际执结案件747件,结案标的达1.65亿元。

   浏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波介绍,此次兑现大会,是“执行攻坚年”活动中涉金融案件执行专项行动的一次成果展示,充分突显了该院维护司法权威、保障群众权益、强力攻坚“执行难”问题的信心和决心,对下一步执行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李波院长表示,浏阳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加强执行联动,在党委的领导、政法委的统筹协调以及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参与下开展执行工作,建立与公安、工商、银行等部门的数据对接,建立大数据模式,及时掌握被执行人的财产动态情况,有针对性的采取执行措施,对有履行能力而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坚决执行到位,为诚信浏阳、法治浏阳建设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当日,浏阳法院还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微信、布告等方式同时发布了2017年该院第二期执行悬赏公告,向社会公众征集邹永树等50名规避执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对提供有效财产线索使案件得以执行到位的举报人将进行奖励,以提升群众举报失信被执行人的积极性,并以此督促被执行人及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责任编辑:彭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