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秉公办案、为民解忧
——园区法庭顺利审结一起物业管理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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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邓嫣  发布时间:2017-11-27 09:18:35 打印 字号: | |
  • 万象城业主代表向庭长周友庚(左二)赠送锦旗
  • 庭审现场
  2017年11月20日下午,洞阳镇幸福泉社区书记雷冬根、主任阳敏及万象城业主委员会主任欧阳志、副主任周启峰代表万象城业主将一面“司法公正、一心为民”的锦旗送到了浏阳市人民法院园区法庭庭长周友庚手中,感谢园区法庭法官秉公办案、为民解忧。

  万象城业主章某某等上百户业主分别在2013年至2015年期间向华顺物业公司交纳了装修押金及出入证押金30余万元,2015年8月,因华顺物业公司管理不善,撤离了东润万象城,但未通知业主,也未退还业主所交的押金。后业主们一直催讨退还押金,此事经当地政府、公安机关多次调解未果。后经园区管委会引导,其中150户业主于2017年8月18日诉至浏阳市人民法院园区法庭,请求华顺物业公司退还押金并支付相应利息。

  上述150个案件立案后,周友庚庭长高度重视,认真查阅案卷材料,与当地政府、公安机关沟通,进一步了解案件背景。通过调查发现,2016年5月,华顺物业公司被鸿运物业公司收购,鸿运物业公司认为押金不是由现在的管理人收取的,不愿承担责任。为尽快将应诉材料送达被告,周友庚庭长亲自将应诉材料送至鸿运物业公司,与其负责人进行积极沟通,尝试着调解这批案件。调解未果后,周庭长决定尽快开庭审理,在庭审中仔细审核双方提交的证据,结合庭审查明的事实,认为鸿运物业公司和华顺物业原股东之间的收购问题以及公司内部收费管理问题不能用来对抗业主的请求,收取的押金应该依约退回,若未及时退回应赔偿业主因此受到的损失,遂判决华顺物业公司退还业主押金并支付相应的利息。

  近年来,随着我国房地产开发市场的迅猛发展,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物业管理纠纷等案件也呈增长趋势。2017年园区法庭共受理此类案件500余件,此类案件具有人数多、金额大、社会影响面广、政府关注度高的特点。为妥善处理此类涉众涉民生案件,园区法庭坚持“快办办好”的原则,调审结合,力争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维护辖区社会经济稳定有序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彭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