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这么复杂的案件这么快就了结了,还拿到了案款,太感谢刘庭长了。”5月28日上午,浏阳市人民法院发生了这样温暖人心的一幕,当事人汤某煌来到浏阳市人民法院,亲手将一面绣有“秉公办案 执法为民”的锦旗送到审监庭庭长刘春泓手中,以此表达对浏阳市人民法院和刘春泓庭长的感谢。
据悉,2017年7月原告汤某煌及其他三原告起诉被告某村民小组要求给付土地补偿款,我院作出生效判决书,判决被告支付土地补偿分配款85000元。在原告申请强制执行后,第三人张某珍提出执行异议之诉,我院作出中止执行裁定。原告汤某煌及其他三原告以村民小组和张某珍为被告提起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主审法官刘春泓考虑被告张某珍已年近百岁,本着化解纠纷、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权益、案结事了的初衷,多次与人民调解员一起与当事人双方沟通交流,耐心释法明理,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和解意见,被告某村民小组愿意一次性支付汤某煌及其他三原告补偿款60000元,并支付到位,汤某煌撤回起诉。
汤某煌拿到案款后,对办案法官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予以肯定,动情地说:“在我的案件中我感受到了浏阳法院和刘庭长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