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法院志愿者真不错,顶着这么大的雨,护送市民们过马路,制止不文明行为,衣服、鞋子淋湿了还说没关系。”27日上午,腿脚不便的市民李某某在浏阳法院志愿者的帮助下过完马路时感动地说。
为广泛倡导“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浏阳法院以全力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为契机,10月24日至25日组织25名志愿者在市北正路与圭斋路、车站路等五个交叉路口开展“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
活动期间,虽然下起了大雨,但志愿者们着装整齐,佩戴小红帽、红袖章、小红旗、口哨,坚守在岗位上,引导行人按红绿灯信号过马路,对路口及周边的各类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纠正,对需要帮助的特殊群体进行帮助,协助执勤交警指挥疏导行人和非机动车辆等,化作了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
附浏阳法院文明劝导人员名单如下:
浏阳法院文明劝导人员名单
部门 |
人数 |
人员 |
政工室 |
3 |
于丹丽、黄琼、蔡腾飞 |
研究室 |
1 |
吕小姣 |
办公室 |
5 |
刘强、熊芳、刘思琦、王瑞明、黄新亮 |
立案庭 |
2 |
刘向红、沈苏宁 |
刑 庭 |
1 |
汤江莉 |
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 |
1 |
李凡 |
民一庭 |
2 |
邱有根、罗静 |
民二庭 |
5 |
谭安琪、杨婵、王雅、刘若雯、谢君影 |
审监庭 |
7 |
孔利娟 |
审管办 |
1 |
王 丹 |
林业庭 |
1 |
王 亮 |
法警队 |
2 |
卢晶晶、刘晋祺 |
物业 |
2 |
张运保、王水江 |
总计 |
27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