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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兄弟俩双双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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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小雷  发布时间:2018-07-16 09:53:21 打印 字号: | |
  通过购买份额、发展下线提成能获取巨大收益,浏阳男子马某因听信朋友之言而身陷传销模式。在发展下线会员64人后,因资金问题被下线不断追债,马某不堪重负,最终选择了自杀。马某的死亡也直接将其身后的传销组织暴露在公众视线之下,随后,警方介入调查,将该传销组织头目彭某明、彭某芳兄弟抓获归案。

    近日,该案经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维持浏阳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彭氏兄弟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男子自杀身亡,牵出一个传销组织

    去年6月10日,马某在家中自杀,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其家属称,马某的自杀与其参与的某公司营销活动有关,据此,其家属向警方报了案。警方调查发现,马某生前曾加入过在我市注册成立的某电子商务公司,并成为该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而其进入该公司系听信了朋友关于该公司盈利模式的介绍。

    “只要缴纳两千多块钱,就能成为公司职员,然后通过不断发展下线会员的方式,获取收益。”马某家属的这番介绍,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视。通过进一步调查,警方发现,马某生前已在名下发展了五个层级的下线会员共64人,原本按照公司设计的收益模式,马某可以不用任何劳动坐收渔利。“这一盈利模式已涉嫌传销。”警方表示。

    不巧的是,公司当时出现了资金问题,未能按时兑现相关提成分红。这导致马某发展的64名下线会员质疑马某诈骗,并不停地找马某索要相关收益。

    在与公司上层协商未果后,马某选择了自杀。“他觉得自己被骗了,又骗了自己身边的朋友,觉得无颜面对朋友,就选择了自杀。”马某的家属控诉说,马某之死就是其参与公司传销活动导致的。

  两名头目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获刑

    在马某自杀后当晚,警方将马某生前所在公司负责人彭某明传唤到案,其弟弟彭某芳随后也自行到案。经审讯,彭氏兄弟如实供述了披着经营公司的外衣,从事传销活动的犯罪事实。

    次日,警方依法搜查了彭氏兄弟所经营的公司,扣押涉案资金57385元及公司印章等物。

    警方调查发现,彭氏兄弟为公司主要控股人,彭某明系公司法人代表兼董事长,负责公司全面工作。两人在经营公司过程中,通过手机 APP 设置购物平台,以其注册会员-发展下线-获得分级提成的消费返利模式,吸引社会公众加入。自2017年1月7日正式营业以来,该公司通过口头宣讲或微信宣传等传播方式,大力发展下线会员。至案发时,先后发展吸收的已激活会员共九个层级278人,购买产品、交纳会费共计654840元。

    据此,市人民法院一审审理认为,被告人彭某明、彭某芳伙同他人以消费返利、发展下线会员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返利依据,引诱参与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遂依法判处主犯彭某明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判处从犯彭某芳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因不服一审判决,彭氏兄弟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近日,经二审开庭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浏阳日报
责任编辑:彭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