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要拿出态度来,不能一口咬定没钱,现在要想的是如何解决问题……”面对仍不服气的被执行人罗某标,人大代表、执行法官们耐心讲道理、举例子、做工作,最后总算把被执行人说通了,答应当天给付现金1.5万元。
7月5日上午,在8名市人大代表见证下,市人民法院非诉执行局在永安镇政府对四起案件进行执行,其中一起案件结清,当天到位资金1.5万元,另三起案件达成和解协议。
6.5万元车祸赔偿款欠了一年多
申请人罗某年与被执行人罗某标都是永安人,本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邻居。2015年8月19日上午7时许,罗某年搭乘罗某标的摩托车去上班,行至浏阳高新区永和路十字路口时,摩托车与一小轿车相撞,导致两人受伤。
罗某年因脑挫裂伤致精神障碍,丧失部分自理能力,被鉴定机构评定为二级伤残,治疗、护理需要大量费用。由于双方赔偿意见无法达成一致,罗某年遂将罗某标、轿车司机陈某、相关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调查认定轿车司机陈某承担70%责任,而罗某标因为驾车临危措施不当,需承担30%责任。2017年2月,法院根据认定结果,依法判决保险公司、陈某、罗某标赔偿原告相关损失总计406560元,由保险公司先行赔偿113900元后,剩余部分罗某标需负担87798元。之后,陈某与保险公司一起赔付了自己应赔偿的部分,罗某标则在支付了22300元后,便不再履行赔偿义务,仍欠65498元。
2017年3月,罗某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人员多次上门做工作,但罗某标一直推脱称没钱,拒不履行生效判决。
人大代表协助调解,成功结清案款
7月5日上午,法院非诉执行局执行人员联系罗某标和罗某年的代理人柳女士到永安镇政府进行调解、执行,并邀请了8名永安籍市人大代表现场见证、参与。
“是他主动要坐我的车,我完全是好心帮忙。”面对人大代表和执行法官,罗某标心里仍不服气。“判决已经生效,再纠结这个也没有意义,现在要想的是如何解决问题。”一名人大代表说。
“你说你家庭困难,但至少还是先拿出个态度来,不能一口一个没钱……”几位代表纷纷做起了罗某标的工作,说出自己身边的相似事例,试图解开罗某标的心结。
“如果是一万五,今天就可以付清。”最后,罗某标终于被说通,给出了承诺。考虑到罗某标的家庭情况,执行法官也努力做通了罗某年代理人柳女士的工作,双方同意1.5万元结清,再由法院给罗某年提供部分司法救助。
“这次活动效果非常好,达到了一种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和解。”市人民法院非诉执行局执行员罗正龙说。
“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决胜年,执行人员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据非诉执行局局长左凯介绍,今年以来,截至7月5日,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共执行案件4101起,已结案3002起。当天,还有三起案件在人大代表参与下达成了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