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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案件应当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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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7-24 11:24:44 打印 字号: | |

刑事自诉案件应当提交材料

  

 1、自诉人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自诉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交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能提供组织机构代码的,应当提供组织机构被注销的情况说明;

2、代为告诉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代为告诉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3、具体明确的足以使被告人与他人相区别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

4、起诉状原本和与被告人及其他当事人人数相符的副本;

5、与诉请相关的证据或者证明材料。

 

 
责任编辑:信息中心